當前報章為 第12927號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有關12月的兩組數字

2021-12-03

只有每個人生而平等,平等對待,人類才有條件追求和平的發展,否則一切只淪為空談。

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也是人權中最基本的權利之一

香港醫管局有關教育界認識精神健康的指引(網絡照片)

媒體HK01有關探討香港精神健康的發展情況與困境的報導(網絡照片)

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正是推動社會流動,良性發展的基礎。

12月,一個普天同慶的月份,聖誕節緊接新年,既是一年總結也是迎來新的開始。過往,更是不少人選擇外遊的時間。放諸國際,12月也是別具意義。

為了推動人類關注特定的全球議題,聯合國因而把某些日子定為國際日,既是為了紀念,也是為慶祝已取得的成果。除了成員國聯合舉辦系列活動,更建議世界各地開展相應的活動,提升市民對問題的關注。大家較為熟的國際婦女節(3月8日)、世界愛滋病(12月1日)以及國際和平日(9月21日)皆是如此。而在12月,聯合國也有兩個重大日子作出全球呼籲。

12月3日,又名國際身心障礙者日(International Day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顧名思義,這是一個推動全球關注身心障礙者的日子。在澳門更多人認識的可能是10月10日世界精神衛生日。兩者實異曲同工,只是側重面不同。

而所謂身心障礙,則包括指智力、身體或精神狀況等層面。最常見的如失智症、自閉,肢體障礙等,而隨著社會近年的報導日增,再加上世界精神衛生日的推動,社會大眾漸多了關注精神疾病。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對精神疾病的定義內容十分廣泛,而主要表述是異常的思維、觀點、情緒、行為以及與他人的關係。針對澳門情況,按衛生局公布2020年的數據顯示,精神科的接待門診人數超過4萬人次,比對其他醫療數字便能理解箇中意義,按專科劃分的門診人次而言,只有內科(超過6萬人次)比它高,排在第二;而從社工局殘評估資料庫的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6月的數據,本澳持有精神殘疾證人士約為3000多名人士。

雖然人口不多,但政府關注力度也不少。2016年公布的康復服務十年規劃(2016年至2025年)算是動用整個特區政府主要的部門共同協力,按文本所示,共劃分13個範疇,推出超過350項措施,涵蓋醫療、教育、住宿照顧、通訊等各層面。

就拿最近一年的年度報告(2019年),與本年6月小組會議的資料來看,計劃已完成一大半(已完成285項工作),並開始了新一輪的規劃,新增了一些具體方案,如:交通安全教育、鼓勵業界完善的士無障礙設備等;部份如引入導盲犬、拓展本澳手語詞庫,以及制作無障礙網頁等政策則稱得上緩步進行。

對於人口比例只屬小眾的精神殘疾人士而言,政策支援可稱得上足夠。但根本問題似乎尚未得到完善的解決:如何改變市民觀念,提升他們關注此一核心問題,還有一段很長的路。

政府雖然有心大力推動公眾教育,並深入至社區深耕。例如,2016年衛生局精神科便成立了社區精神科服務隊,推行外展服務。而從規劃的文本可以看出政府未來的著力點放在「公務員」的培訓、製作家長手冊,進行調查與研究,以及推動教育企劃等,目的希望更多私人企業了解殘疾人權公約,方向是好的,但又是否能換取相應的成效?我們不妨借鑑起步較早的香港。

年初,媒體HK01與東華學院副院長(學術)林德明進行專訪,探討香港精神健康的發展情況與困境。林德明在訪問中分享,認為香港的大眾缺乏精神健康素養。所謂精神健康素養則包括:識別能力,即識別精神健康問題的能力;認知能力,對構成精神健康問題的危機意識、病因的了解、自我調節和尋求專業協助的能力;態度,是指對問題的與尋求協助的觀感。

正因為缺乏這種素養,至使求助意識偏低,污名化(Stigmatization)則是核心主因。林也表示,香港衛生署與教育局合作的「好心情@學校」計劃(即後來廣告常看到“陪我講Shall We Talk計劃”前身)雖然營運多年,想法與方法也是好,但市民普遍卻認識不深。與此同時,企業的不重視,或只視為職業安全的一種。無疑是窄化了相關的觀念,讓事情流於形式,努力付諸流水。文末中林建議可以參照澳洲,把精神健康應急教育課程橫移至香港社會,由高等院校伸延至校園,再進入職場與社區。

澳門情況如何?不妨從幾個側面觀察,精神健康推廣相關的網路頻道不足百人訂閱,同樣情況也發生在推廣澳門手語的團體,而推廣小組走進校園的數目屈指可數,影響力可想而知。政府與社團投入大量工作,但收不到預期的關注。

如何讓市民更多關注與正視身心障礙,特別是精神疾病問題?歸根究底是去污名化與使人不會諱疾忌醫。道理說來簡單,但實行卻是另一回事。首先,如何讓市民相信這是重大問題?特別是其所佔的人口基數甚少;其次,當關於精神疾病刊於各大媒體,轉載於各大小平台時,大部份都是負面現象,談可容易去污名化?第三,當出現某些前期徵狀時,不少市民也只視為普通壓力。

雖然困難重重,但也是有方向可尋。文章、短片、小冊子等外宣工作自然要繼續維持,進一步推動大小企業盡其社會責任,並讓院校發揮其教育功能則是解決問題核心的關鍵。高等院校專業培訓,在現行基礎上增加誘因吸引中大中小企業接受培訓,強化宣傳康復及疾殘人士的成功故事,營造疾病為常態化的論述,都是一系列可行策略。而最簡單直接的,是讓市民明白這只是普通的疾病,每個人都可能會面對。這正如BBC有關中英面對精神疾病的報道結論:“這不是病患個人問題,而是全體市民的問題;這也不單時醫療問題,更是經濟、政治與社會發展的整體問題。”

政府大力投入的社會議題尚有改善空間。那麽,政府都沒有在宣傳,又會是如何?

12月10日,聯合國把它定為國際人權日,是最早幾個被定名國際紀念日之一,可見國際的重視。其目的除了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的出台,更希望全人類關注人權問題,懂得維護自己和他人的權利,在日常生活中採取一切行動保障人權。

從國際社會的角度,人權是全人類共有的價值,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這是社會賴以發展的基礎,各地政府必須遵守的信念。沒有人權,一切也談不上。在聯合國的角度,人權不只是一個政治符號,更包括以下數個實際層面:

教育,沒有人權的保障,就難以保障兒童的公平受教權。而保障教育的公平性,正是推動社會流動,良性發展的基礎。

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也是人權中最基本的權利之一。失去了言論、新聞、媒體自由的保障,也意味人權受到損害。

保護文化遺産,保護文化,促進文化多樣性,不但是確保我們文化的延續性,更是保障每個人保存自身文化的權利。

科學創造,人權保障同時也意味能讓人們進行自由探索,進行創新。

構建和平,只有每個人生而平等,平等對待,人類才有條件追求和平的發展,否則一切只淪為空談。

最後,保護環境也是人權組成的部份,生活在一個安全,而不是受到嚴重污染的環境中成長,是每位人類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

期盼來年的澳門,會有更多人記起這個日子與其背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