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總會:都更新法有助推動低層管理

2023-05-26

殘舊的低層樓宇樓梯

【特訊】樓宇重建一直作為本澳重點關注的問題,《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亦將於本年六月一日起生效,法例對三十年以上的樓宇以及殘危樓宇減低了其重建所須之法定業權百分比,使有需要的樓宇業主可依法制定重建方案及開展相關工作,街坊總會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認為,有關法例的生效,對樓宇重建事項內部分有爭議性的問題作出規定,有助于本澳舊樓重整和都市活化,亦大程度地提升了低層業主對自身大廈的關注度。

有關啟動重建程序,按照該法例滿三十年但未滿四十年的樓宇,需要百分之八十五業權同意,如樓宇單位少於七個或滿四十年以上的舊樓,則降至百分之八十。而屬殘危樓宇而被當局命令全部拆卸的,則只需百分之六十。

趙俊源表示,中心本年接收到大量有關樓宇重建範疇的咨詢,但有個別低層因其興建的年份十分久遠,會有各種歷史遺留問題,例如與相鄰樓宇的共同部分歸屬不清晰以及在設定憑證中無法判斷樓宇整體是否由多棟建築物組成等,他希望在法例生效後,有關當局能為此類由於文件不清晰而難以開展有關重建的樓宇提供協助。本澳樓宇管理狀況十分複雜,尤其本澳大多數的低層樓宇都未有管理機關,而單位大多出租,趙俊源有信心《都市更新法律制度》的生效有助提升低層業主對自身大廈管理的關注度,但建議由於現時除法例外,相關資訊較少,並且各個樓宇狀況不一,有意開展重建程序業主應做好事前的重建意向及資料的收集,不應操之過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