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城規專業認可委員會 半數委員屬政府代表

2014-11-14

【本報訊】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邀請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向委員會介紹《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專責委員會的組成日後委員會的組成及運作,委員會過半數委員將由政府代表出任,並分三個行政法規,規範委員會的組成、運作、考慮及保險事宜。

該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會後引述政府代表會上表示,日後,委員會中過半數成員將由政府代表出任,其餘由十三個界別的相關範疇代表以及學術機構代表出任;也可以聘請本澳以外專業人士,擔任相關考試官員,評核考生資格。已領取專業資格人士,每兩年需要接受共五十小時以上的進修,內容可以為相關事業的交流活動或進修課程。相關專業認證人員一旦違規,委員會可向其展開責任追究,除此,委員會下將設不同範疇的專責委員會。

關翠杏補充,日後將有三項行政法規作補充,包括規範其組成、運作、考慮及保險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