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外僱法堵旅客來澳搵工

2015-04-01

【本報訊】勞工局局長黃志雄表示,第三季亦可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交修改《外僱法》文本,在外僱進入本澳工作前,相關的政府部門將會掌握到僱主及僱員的資料,僅以工作為進入本澳目的,改善旅客身份進入本澳後找工作的現象。

人資辦所完成的處理外僱申請宗數,由二零一三年的三萬六千四百八十九宗增至去年的四萬五千五百九十一宗,增幅為百分之二十四點九;其中家傭申請數量同比增加二千七百二十五宗,增幅為百分之十三點二,專業及非專業外僱申請增加六千三百七十七宗,增幅為百分之四十點四。本澳目前有超過二萬名家傭,議員陳美儀及黃潔貞對家傭市場的規管表示關注,希望規範好家傭輸入的規範,尤其改善以旅客身份來澳找家傭工作的情況。黃潔貞另希望做好職介所的範管,及希望開放內地家傭職介所市場。

黃志雄表示,第三季亦可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提交修改《外僱法》文本,在外僱進入本澳工作前,相關的政府部門將會掌握到僱主及僱員的資料,僅以工作為進入本澳目的,改善旅客身份進入本澳後找工作的現象。他稱,修法時將由操作性、運作等作研究。

對有關勞動關係法律的修改,議員張立群認為,政府在制定及修改有關法律時,一直以勞方處於弱勢為考慮,對僱主方作出不公平的強硬條件,希望未來修法能公平照顧和平衡僱主及僱員的利益,不要只偏重僱員方利益。

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回應,在進行勞資方面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法時,一直都是“不偏不倚”的立場透過不同機制,聽取商界和勞工界人士的意見。

對不少議員希望人資辦加快外僱審批程序,人資辦主任盧瑞冰表示,人資辦已制定工作指引,優化內部行政程序,在不降低嚴謹性的情況下縮減審批時間,輸入家傭申請於十五個工作天內完成審批,專業外僱完成審批時間為三十個工作天。

盧瑞冰又表示,由於內地輸澳家傭職介所由中央所指定,以便更好規管和作為政策試行的測試,稍後將委託學術團體對此政策作調研,包括調查居民對內地家傭的意見,作為與內地就展開下一步工作的研究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