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拒絕發展商申請卻不斷要求補交資料 政府保育路環可以休

2016-02-24

【本報訊】一個涉及開發路環山體的大型建築項目,看來早在二零一二年已不符政府的要求。但是,當局不斷接納發展商補交資料,而不是依法拒絕其申請。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坦言,見不到政府的態度是保護路環,卻見到政府確保發展計劃。他擔心,若這項目能夠啟動,其他路環山體也不易保護下去。

鄰近路環石排灣郊野公園的疊石塘山,極可能因為興建高層豪宅而被大幅開挖。相關發展商在二零一二年三月獲工務局發出有效期一年的街道準線圖。事隔三年多,發展商仍按照二零一二年的街道準線圖,在去年九月提交環評報告修訂版,之後,工務局便對該項目的建築計劃草案發出可行意見。

要求補交資料到符合為止?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聽聞,過去三年多,當局不斷要求發展商補交資料,卻不是拒絕其不符要求的申請。他說:「為何拖拖拉拉?若你 (發展商) 有理據,便可立即動工了。為何不早早動工?肯定很多 (建築計劃內容) 是部門不同意的。但是,當局沒有拒絕其申請,卻要求對方不斷補交資料到符合要求為止。」

最終結果是,就算《城市規劃法》在二零一四年生效,相關項目也無需經過該法律規定的、更嚴謹的程序,包括:公眾發表意見,以及城市規劃委員會討論。林宇滔稱:「現在,我見不到政府的態度是保護路環免受過度的開發。我見到政府確保 (發展商) 的建築計劃能夠執行,卻見不到原因和理據。」

缺口一開如骨牌

「不只是針對這個項目。這個項目是一個分水嶺:到底應該開發路環山體或是路環應保留為市肺?這個項目可以 (開發),路環很多山體都可以?若可以的話,大家就沒有路環了。」林宇滔擔心,其他發展商也會要求公平對待,質疑政府為何不容許在開發疊石塘山的其他部份。

也有一個說法指出,按照相關地段的第一份街道準線圖規定,那裡只可興建數層樓宇。之後,發展商多次申請街道準線圖,最終,獲得放寬興建百米高樓。林宇滔表示,政府需要公開該地段的所有街道準線圖,並且作出說明。也要以現時規劃條件圖的格式,公佈該土地的全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