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藥房及兩供應商涉售冒牌「活絡神」

2016-06-18

【本報訊】海關聯同衛生局搜查本澳十多間藥房及兩間供應商貨倉,搜獲四百二十多盒冒牌「活絡神」商標膠囊藥丸,帶走十六名男女調查。涉嫌違反工業產權法相關法規人士,一經定罪最高處六個月徒刑或科三十日至九十日罰金。

冒牌貨六十粒裝‧「骼」、「胳」混淆消費者

海關早前接獲有關已在澳合法註冊「活絡神」商標權利人舉報,指有藥房售賣其註冊商標產品,海關於六月十三至十五日聯同衛生局人員聯合展開巡查行動,於北區、中區及新口岸區搜查了十多間涉案藥房及兩間供應商貨倉,搜獲一批假冒「活絡神」商標健康產品四百二十八盒,估計約值十多萬元。懷疑冒牌產品包括有四個品牌的「活絡神」及「活胳神」膠囊。經產品器牌鑑定人鑑定後,証實膠囊及包裝盒均非由權利人藥廠生產及與已註「活絡神」商標膠囊產品不符,正貨每盒為一百粒包裝,冒牌每盒六十粒包裝,確認全為冒牌產品。

被查兩間供應商負責人分別為姓汪本澳男子和姓周香港男子,年齡為三十二歲及五十一歲,涉嫌侵權產品每盒港幣六十元於外地購入,以每盒澳門幣一百三十元向藥房推銷。藥房則以每盒澳門幣一百八十元至二百八十元出售。海關對上述兩供應商負責人移送檢察院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