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任駐新加坡代表 酒駕緩起訴1年繳6萬

2016-08-09

【香港中通社8月8日電】台北消息:台新任駐新加坡代表江春男酒駕事件,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8日偵結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新台幣,下同)。

綜合台灣媒體報道,江春男8月2日晚酒後駕車遭攔,測出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27毫克。台北地檢署考量江春男自白犯行、顯有悔意,未造成他人死傷,今依服用酒類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分緩起訴1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

繼之前稱江春男酒駕之事“屬私領域不回應”後,台灣官方8日又對此處分表示“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雖然官方表態頗為曖昧,但江春男酒駕事件還是在台灣社會引發爭議。高雄聯合醫院泌尿科醫師蔡秀男在網絡發起“酒駕零容忍!酒醉不上路!官員不良示範,請蔡英文撤換!”活動,指酒駕這種行為不能輕縱放過,呼籲江春男應該知所進退,當機立斷辭職。

另有媒體報道稱,近日韓國新任警察廳長李哲成因為被爆出23年前酒駕,官命岌岌可危,而江春男酒駕在台灣地區則受到執政當局官官相護。

韓國昌信大學榮譽教授劉順達投書《中國時報》表示,如果是在韓國,江春男可能不會這麼容易過關。劉順達更直言,蔡政府如此處理人事案,恐已成為國際笑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