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協倡提高社會認知 明晰環評各方權責

2016-08-10

【特訊】為推進本澳環境影響評估制度的建立,環保局於2013年11月推出《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工程項目類別清單》(試行)(以下簡稱“《清單》”),以清晰需進行環評的工程項目類別。日前,環保局聯同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拜訪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就《清單》的修訂工作與青年交流意見。新青協環保政策關注組召集人楊文遠認同適時對《清單》作出檢視及修訂有利配合社會發展,建議其修訂的方向需審慎進行,明確相應技術準則,並向市民釐清環評中各方權責,以及加強社會各界對環評工作的認識。

楊文遠指出,《清單》由2013年推出至今已推出超過兩年,社會對《清單》的作用及當局的工作進度了解不高,建議當局加緊檢視措施的成效,對類別清單內的各個項目,制定相應的技術準則及明確環評制度總時間表,相信對於未來大型工程的承建商會有更好的指引及幫助,同時讓發展單位更有效及準確地進行環境評估及提交相關報告。此外,就本澳環評工作,如需進行環評的工程要件、工程時間、對民居的影響,以及進行環評的成本等,建議當局多從市民的理解角度出發,解釋環評制度的內容及細節,增加社會對環評的理解、認識及認受性。

楊文遠又指出,社會或會對水塘、山體、生態保護區或保留地範圍內的其他工程項目的關注度較大,由於近年本澳不少大型發展項目皆因可能對環璄造成影響而引起爭議,社會對環評有不同意見,冀當局藉是次修訂《清單》內容的契機向市民釐清環評中各方權責、清晰工作流程,以及與各持份者,如發展商、承建商、市民、團體等溝通協調,以配合制度的執行,更有效地保障本澳環境。

環保局回應表示是次修訂工作的主要目的為使《清單》更具可操作性,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平衡保護環境的考慮,並配合土地利用、城市規劃等,更好地保障澳門的環境。同時,環境保護局將持續就各項環境保護工作與相關公共部門進行協調,並透過不同方式,逐步加強社會對環評工作的認識。環保局副局長黃蔓葒、環境規劃評估廳廳長馮詠阡、職務主管李展能和土地工務運輸局高級技術員李偉傑等出席了是次交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