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中轉易」便民利商增效率

2016-09-20

【特訊】昨日,由海關總署與澳門海關主辦、澳門中華總商會協辦的“內地自貿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政策宣講會,在澳門中華總商會四樓,何賢先生紀念堂舉行;會上主辦方三位講者分別引介有關國家給予,經澳門中轉貨物的關稅優惠政策,內澳兩地海關合作提供便民利商的電子化服務後的一些注意事項,以便讓該服務能在本年十月一日起正式在澳門實行。

宣講會於昨日下午三時正式開始,分別由主辦方澳門海關助理關長吳國慶,海關總署關稅司原產地辦公室副主任宋彥魁,及協辦方澳門中華總商會黃國勝副理事長致開幕辭;會上主辦方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廳長鄭健聰,海關總署關稅司原產地辦公室副主任宋彥魁,及海關總署拱北原產地管理辦公室主任鄧偉光三位講者分別引介有關國家關稅優惠政策在內地與澳門配合實施下的具體運作流程,向各位與會人士介紹,這項兩地海關聯手在澳門地區推出的便利企業新舉措。

國家為支持澳門特區經濟適度多元化發展,在相互尊重內澳兩地法律制度的基礎上,內地海關進一步簡化優惠貿易協定項下經澳門中轉貨物的單證提交要求,達到優化原產地管理目的。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範圍,亦將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擴展至所有內地已實施的優惠貿易協定。通過數據轉移,更能加快審查企業的申請,提供通關便利條件。

鄭健聰提到由十月一日起,澳門海關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簡稱「中轉易」),「中轉易」屬自願參與性質,為貿易商提供海關監管服務及簽發證明貨物中轉澳門期間未再加工的《中轉確認書》,令業界的貨物能更順暢轉運到內地。澳門海關簽發《中轉確認書》的範圍,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項下台灣原產貨物,擴展至所有內地已實施的優惠貿易協定原產貨物,包括韓國、澳洲、東盟十國、巴基斯坦、冰島、瑞士、智利、哥斯大黎加、秘魯、新西蘭等國家的貨物。同時,為了提高中轉確認書簽發和使用的效率,雙方開發了“中轉確認書簽發系統”(註:現有關系統開發操作平台和有關輸入數據以中文為主),實現《中轉確認書》簽發資訊化,便民利商增效率。

「中轉易」首次登記之步驟為:申請人在澳門海關網站內,先了解有關注意事項和流程,下載並電子填寫「中轉易」首次登記表格,按網上指示的步驟準備妥當有關文件後,親臨澳門海關總部大樓行動管理廳辦理登記註冊手續;續後申請《中轉確認書》之步驟則完全在互聯網通過電子郵件互動進行,過程企業不需再派員工來到澳門海關辦理業務,減省人力資源,增加工作效率。

澳門各界人士,如對澳門海關「中轉易」計劃想進一步了解,請先瀏覽澳門海關網頁內「中轉易」計劃專頁,可詳細獲悉申請程序和續後流程;如再有疑問,歡迎與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中轉易」工作組聯絡,電子郵件 dgr@customs.gov.mo ,或辦公時間致電:(853)89894370,非辦公時間致電:(853)28559944垂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