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叫停超高樓維持已建高度被指違法 黃東:若沒問題當年就不須勒令停工

2016-11-04

【本報訊】二零零八年,政府公佈燈塔周邊樓宇限高批示後,東望洋斜巷超高樓項目繼續工程,興建至八十多米時,被當局勒令停工。上述批示列明,該超高樓所處地段的限高是五十二點五米,但是,政府現在准許維持現有的八十多米高度,被批評是違法。時事評論員黃東 (見圖) 表示,若是沒有問題,當年就不用勒令停工。今屆政府卻「放生」,為發展商「護航」,成何體統?

難理解如何合情合理合法?

「依法治澳的話,不可以放過任何一個這樣的案例。」黃東指出,現在有別當年,《文化遺產保護法》、《城市規劃法》、《土地法》已在二零一四年生效。難以理解政府為何仍可以講到「自己無可奈何」?為何政府還說今次的決定是「合情、合理、合法」?「政府實際上是找整個社會陪葬。」黃東提醒,政府今次的決定,令澳門歷史城區再次面臨危機,可能被剔除世界文化遺產名錄。

希望立法會議員盡好本份

上星期,官員在立法會表明維持該樓宇的現有高度後,社會出現批評聲音,政府的表現卻是「裝聾扮啞」。黃東提醒,政府等待另一個問題的出現,今次事件便被「淡化」,可以「過骨」。他希望,立法會議員「盡好本份」,在稍後的施政答問中追究。社會各界要有共同的呼聲,不能「單打獨鬥」。並認為,關注團體可考慮先向國家文化局反映,因為,當年申遺時,該局出了很多力。

當年,本澳的關注團體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投訴世遺 (燈塔) 景觀受破壞,特區政府隨後收到警告信,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發出二零零八年的限高批示。黃東表示,當年的社會文化司司長、現任行政長官崔世安參與其中,理應非常清楚整個過程,現在應該處理危機。現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最終也要負上責任。黃東希望,在市民去信國家文物局或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前,特區政府能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