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一居事件 政府能力範圍內做相應事

2016-11-17

【本報訊】海一居事件發生超過一年,小業主心急如焚,更遷怒於政府不伸出援手。行政長官崔世安昨解釋,政府不是不關心海一居事件及小業主,政府內部亦進行了大量工作,但法院未作出最後裁判前,政府不會有任何方案,當最後裁判後,政府會在能力範圍內做相應工作。

議員施家倫及李靜儀問及,政府對海一居的處理。崔世安指,不是不關心海一居事件及小業主,事件後,政府內部,包括行政法務、經濟財政、運輸工務三個領域的司長、法律團隊亦有對此展開內部研究及做了大量工作。但政府必需依法施政,《新土地》下,即使行政長官亦無權決定。而終審法院早前亦宣判發展商土地保存程序失效,未對土地宣判作最終裁判,法院未作出最後裁判前,政府不會有任何方案,當最後裁判後,政府會在能力範圍內做相應工作。希望小業主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