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核電廠再押後投運 學社:證有極大安全風險

2017-02-25

【本報訊】距澳僅六十七公里的台山核電廠,近日基於興建工程及風險評估而宣布押後兩個機組商業營運日期。一直跟進事件的新澳門學社認為,事件進一步證明其本身具有極大安全風險,並批評特區政府至今仍未簽訂粵澳核安全合作協議和建立核安全應急通報機制,根本無法釋除居民的憂慮。

新澳門學社理事長鄭明軒、副理事長蘇嘉豪和理事李國強昨開記者會,跟進台山核電廠因安全評估問暊而再度押後投產一事。

學社說,台山核電廠去年先後傳出多項隱患問題,包括技術、施工、部件質量等諸多問題,廠方中廣核集團當時更來港澳說明稱沒問題,保安司亦為之背書,但今回連中廣核自己也沒信心要押後投產,令人關注到底是單純工程延誤還是質量控制未達中國標準,實值得關注,呼籲澳門政府應正視,勿再抱「掩耳」心態。

而且,學社去年六月和十一月去信保安司司長辦冀參與考察台山核電廠,對方在十一月下旬回覆中自爆,粵澳兩地原來仍未簽訂核安全合作協議和建立核安全應急通報機制,稱此前不具備安排學社參訪的條件。他們批評回答不能接受,而政府顯然在事件中完全被動,盲從大陸說法,在機制和方案上過份樂觀,無法釋除居民的憂慮。

他們重申,該核電廠採用由法國研發的第三代歐洲壓水式反應堆技術並不成熟,反對廠方在未符國際安全標準下強行投產,「不安全就不投產」。並孰促本澳保安當局儘快啟動核安全通報機制,嚴格制定核災難應急方案,以保障澳門居民的知情權利和生命財產。

他們亦將就事態發展持續與香港關注團體溝通,並考慮聯絡法國駐港澳總領事館,希望對方增加有關技術質量安全方面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