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屋委員倡以都更增建公屋

2017-06-12

【本報訊】公屋需求有增無減,前公屋事務委員江銳輝建議,政府可加快都市更新,嘗試在舊區改劃出公屋項目,以經屋業權置換或收購等,去吸引業主參與計劃。

江:應二一年前落成四萬公屋

聚賢同心協會昨舉辦公屋政策研討會。政府經濟發展委員兼工聯副理事長江銳輝表示,政府必須盡快落實已提出的四萬建公屋計劃,並配合如人口增長等實際需要去研究增建多一萬二千個,且於二○二一年前落成或最少完成基礎建設。

江銳輝又提議,政府在完善都更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力度去推動,當中要嘗試在舊區啟動公屋建設項目,以經屋業權置換或直接收購等方式,吸引舊樓業主參與更新計劃。

至於研究中的新類型公屋,江認為,應設為面向月收入超經屋上限而不超過八萬元的家庭,政府以不補貼方式讓其購買或租住,好惠及中間收入群體。他指出,在房屋問題上不應僅從濟貧或經濟調控角度考慮,而更應以建設社會和諧和家庭快樂為目標去做。

李靜儀批評政府建屋欠積極

該會副理事長、議員李靜儀說,距上次公屋申請重開已三年多,社會又累積了新的需求,但萬九公屋計劃仍有部份未完工,而之後提出如?仔奧林匹克游泳館旁和林茂塘項目等仍未動工時間,市民看不到未來公屋供應,難以安心。

李靜儀指,政府過去一直稱無地在手無法增建公屋,惟今情況不同,排除那些涉及收回閒置、有官司訴訟等爭議土地,政府已有地在手,完全可以做出規劃和落實建設日程,但當局「似乎唔係好積極」去推動。

李又謂,在市民大眾對公屋尤經屋需求很強烈下,政府若能持續供應,即使是單位數較少的項目,也可能較要等數年才有一個幾千單位供應,更能解決到問題。

該會將把研討會的意見總匯編制成報告,於十月中交予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