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申請掘路准 需先解決交通問題

2017-07-01

【本報訊】月前,審計署指出,行政當局沒有嚴謹的機制為避免出現兩年內重複開挖道路把關。昨早,民政總署向傳媒介紹「坑道准照申請及地理資訊管理系統」,民政總署道路處協調員劉喜鈞表示,該系統可加強坑道工程的協調和管理,提高工程准照審核以及稽查監管道路的效率和效益。

八個因素無可避免兩年內重複開務

劉喜鈞指出,上述系統已可查察兩年內重挖個案申請,但是,有八個因素導致不可避免兩年內重複開挖道路,它們都涉及重要政策的施行及民生的急需:

※新電訊商的成立;

※天然氣的入城計劃施行;

※回應社會經濟新發展的電網重新鋪設;

※配合新大廈 (包括新賭場) 的落成而鋪設各種管線;

※民生加大用電 (申請加大電錶) 的要求;

※三十年舊樓維修小型自來水管鋪設的需要;

※自來水及其他管線公司搶修個案的發生;各政府部門的重要工程推行。

交局民署共同預審坑道准照申請

另外,由今年七月開始,交通事務局與民政總署會共同預審坑道准照申請個案,審核准照前會先解決交通方面的問題,由相關部門給予意見;亦會安排各特許經營公司代表共同參與准照申請預審會,提出未來四個月的坑道工程計劃,按需要一併進行管線更換及鋪設工程,減少准照的申請數目及開挖道路個案。

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委員關施敏表示,短時間內探討在網站顯示各街道開挖的資訊,讓市民可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