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70715號
2017年07月15日
星期六
唐氏提案後遺症? 高天賜保護路環提案首被拒
2017-07-15
【本報訊】議員高天賜第四度提保護路環的解釋性法案闖關,結果首遭立法會拒絕接納提案,理由之一是要先獲行政長官同意。高不服上訴,結果議員大會以廿九比二大比數駁回上訴,令高氏提案連上大會討論的機會也沒有。
立會昨議程之一是表決有關高天賜於今年六月二十七日對立會主席初端拒絕接納《第33/81/M號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法案(俗稱保護路環法案)的批示決定提出上訴。過程不設討論,只由提案議員、主席和章程及任期委員會主席發言簡介。
據介紹,今次立會拒絕有關提案的理由有二。一是大會於去年十一月才否決過在去年六月提出的同一份法案,現還是在同一會期,實屬重新提案,故按議事規則是不接受。
另一個理由是,法案涉及政府政策性,如提及土地法,而由於早前議員唐曉晴提出有關土地法解釋法案,同樣涉及政府政策性,須首先獲得特首同意才能提案,故考慮到有關情況,今回要同樣處理,也要先有特首同意才能提案上立會討論。
在全體會議簡單議決下,在席三十一名議員中(主席不投票,另唐曉晴不在席),有廿九名反對,即駁回上訴,而贊成的則只有上訴人高天賜及其拍擋梁榮仔。
高梁發表決聲明,明言不服大會表決和委員會方面的解釋和理解,不認同該案內容要取得特首許可,並指結果會令議員將來提案時變得無所適所,對法律穩定性、安全性有好大的打擊,他們深表遺憾。
區錦新也表決聲明說,雖對法案不反對,但反對的是上訴。不過作為章程委員會一員的他補充,因過去三回都接納,今因中間出現唐氏法案,令解釋性法案也會導致政策變化,造成現時情況,「過去三次(批准)做錯,依家呢次先啱?」,故就理由二「有啲尷尬」、有所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