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局做嘢揭多宗停車場管理違約

2017-07-21

【本報訊】去年底遭廉政公署批評監管不力的交通事務局終出手,早前突擊檢查全澳公共停車場,發現多間管理公司違反合約要求,揭合共逾三十宗個案,多涉及人手配置不足,會開罰並加重罰金去處理。

交通局昨向交通諮詢委員會匯報公共停車場監察數據。會後局長林衍新表示,局方經巡查發現,有個別公共停車場管理公司有一些不符合相關判給合同要求,目前已完成處罰兩間公司的兩宗個案,還有四間公司需繳交罰款,另有十一宗正進行處罰程序、二十一宗待展開程序。

人手配置不符合約要求為多

違約的個案大部份是發現管理公司配置在場的人員數量低於合同的要求,林衍新稱,他們在突擊檢查時,當發現「冇人係度」或人手不足,就會按照合同開罰。其他違約的包括場地不太整潔或設施損壞未更換處理等。

林衍新強調,現時交局就公共停車場的監察是會嚴格執行,一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就按合同執罰,同時他們加重罰款,如一日不改善,罰金會以每日一萬元計。若情況嚴重會禁止相關公司在一段時間內參與相關投標。

連續十日不改已可解除合約

交通管理廳廳長羅誠智補充,按這類合同規定,當違約罰金累計至十五萬元局方就可解除合同,而按現時連續五日後未改善就罰金翻倍計,即連續十日未改善解決就已達至相關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