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社建議最低工資時薪卅六元

2017-12-22

【本報訊】新澳門學社昨午到勞工事務局遞交《最低工資》法案公開諮詢意見書。新澳門學社理事李國強表示,在通脹正增長下,有盈利的企業不提升員工福利,其實是變相的剝削。

學社建議,最低工資金額應參考總體就業人口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的一半作為評定標準。以今年四月錄得的總體就業人口月入中位數為一萬五千元,最低工資應約為時薪三十六元、日薪二百八十八元、月薪七千五百元。而且,用作計算超時工作、夜間工作或輪班工作所得的正常報酬,應至少等於最低工資的時薪標準。

本澳的貧富距離不斷拉大,政府現在展開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公開諮詢,資方仍然發表了很多反對意見。對此,新澳門學社理事李強國稱:「社會處於通脹正增長,一個企業又賺錢時,員工的福利又沒有提升,其實是變相的剝削。」

現時,政府是每兩年檢討要否、如何調整物業管理範疇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最近的決定是維持每小時三十元。新澳門學社認為,應該「一年一檢」,根據與月入中位數掛鈎機制每年調整金額,以期如實反映經濟和社會現況,基本保障低薪僱員。

關於身心障礙僱員,新澳門學社建議,參考鄰近的香港和台灣等地做法,為身心障礙僱員設定生產力評估機制,僱員本身享有評估機制的啟動決定權。僱員可選擇不啟動機制以獲取全額最低工資,又或在接受評估後,僱主按其生產力等級提供一定比例的最低工資。

政府亦可按評估結果引入補貼措施,例如改良現時的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援助方案,倘若身心障礙僱員按評估標準工作滿若干時數,可享有政府相關補貼,補貼最大額度至全額最低工資時薪。

關於家務工作僱員,新澳門學社認為,家務工作僱員大多為留宿僱員,一般支出由僱主承擔,例如:住宿、膳食、往來上班等交通開支,而家務工作僱員的工作性質與一般僱員有所不同。故建議另行設定針對家務工作僱員的最低工資釐定制度,而且,他們的月收入不應低於本澳的維生指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