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停四年退休金已罰最重的了

2018-04-12

【本報訊】八二三天鴿風災造成十人亡、過百億經濟損失,被指預報處理失當而忽然辭職退休的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遭罰停四年、共約四百多萬元退休金發放。行政公職局代局長曹錦俊解釋,這已是對已退休的公務員最重的處罰,但當事人還可就此提聲明異議和司法上訴。

在昨早官方發佈公布氣象局前局長馮瑞權及前副局長梁嘉靜的紀律處分後、今日特首崔世安與檢討重大災害應變機制暨跟進改善委員會的新聞發佈會前,公職局、退休基金會及氣象局特開記者會,首度對外講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制度及紀律程序事宜。

社會廣泛討論才開講

政府認為,鑑於馮瑞權的退休問題及紀律程序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為讓社會更清楚了解公務員的退休撫卹制度及紀律程序,才開是次記者會,解釋有關制度作出,並強調一切都依法執行相關規定。退基會代主席沙蓮達和曹錦俊會上先後重申,退休制度與紀律程序兩者是相互獨立,退休金訂定不會影響後者。

撤職已屬最嚴重的譴責

對於有關處分是否足夠,曹錦俊強調,公務員不論職位高低,必須對自身違紀行為向上級負責,而原定對馮的撤職處分,按現行法律規定可謂是最高的處罰,已意味政府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最嚴重的讉責。

在任撤職最少失五年退休金

至於退休的處分會否較在任時輕,曹錦俊只說,目前粗略計算馮停領四年退休金約涉及四百多萬元,而若他是在任時被撤職,則意味沒有退休金可領取,但法律容許其在五年後可申請恢復有關權利。

馮可司法上訴或聲明異議推翻

退基會收到相關處分資料後,就會對馮瑞權展開中止支付退休金程序,但目前還未定案。曹錦俊補充,馮可在收到相關通知後三十日內向特首提起聲明異議及司法上訴。目前他們暫不知道當事人會否行使有關上訴權利。

至於馮的紀律程序報告具體內容、當中有否涉及刑事責任的問題,曹錦俊稱,他們只是講制度,相關具體內容並不清楚,若涉刑事責任,則會交由司法機關去跟進。他亦不清楚有否已其他公務員因天鴿風災而被開展紀律程序。

特首早表稱要檢討官員問責制,已批示行政法務司司長成立工作小組研究。曹指,未來研究方向會包括領導主管的通則與退休制度、紀律責任三者應否互相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