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12號
2018年06月12日
星期二
花蓮一收容機構 4年4院生遭性侵
2018-06-12
【香港中通社6月11日電】台北消息:台灣花蓮縣一間私人身心障礙收容機構,在4年間有4名院生遭員工性侵,且該機構主任及部分老師疑知情不報。警方10日證實,已將涉案的60歲張男送辦,監察委員11日則申請調查該機構及花蓮縣政府。
據花蓮縣警局婦幼隊調查,花蓮縣美崙啟能發展中心收容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的幼童及成人,已經成立12年。機構的張姓組長涉嫌在2013年至2016年間,長期對機構內4名20至30歲的院生性侵、猥褻。董事長以及社工主任疑似知情不報,直到一名新到職的女護理師報案,才讓全案曝光。
據報道,報案人、吳姓護理師2017年7月到職後,為院生洗澡時有2人向她透露遭性侵情況,並被威脅不准舉報。吳女向上級反映卻無下文,有些老師雖知情但為工作不願作證。吳女因此暗中蒐證,得悉院生分別在浴室、房間、張男辦公室遭性侵。
警方證實,已完成4名被害人偵訊筆錄,並將涉嫌的60歲張姓組長依刑法加重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罪、性騷擾防治法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受害女院生已緊急安置,涉案的張姓組長已離職。
美崙啟能發展中心主任吳靜怡則回應並不知情,並認為事件是離職員工挾怨報復,還稱張姓行政組長平時工作很用心,與院生互動都很好。吳姓護理師強調,絕非挾怨報復,事件發到臉書後,得到各界鼓勵,覺得自己是堅持做對的事。
11日,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林雅鋒透過新聞稿表示,該機構收容多名來自弱勢家庭且需長期照顧的身心障礙個案。發生性侵案件,該機構卻未向主管機關通報,凸顯身心障礙者人身安全及保護預防機制出現問題。
新聞稿指出,花蓮縣政府對於身心障礙機構的輔導管理,有沒有建立相關稽查機制並落實,以及這次事件是否有人員違失責任,是否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相關規定,都要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