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章為 第20180612號
2018年06月12日
星期二
設「藍黃橙紅黑」五級 風暴潮警告系統今日生效
2018-06-12
【香港中通社澳門6月11日電】澳門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命令,核准新的《風暴潮警告系統》,由12日起正式生效。新系統由之前的“黃紅黑”3個級別,增加至5個級別,按嚴重程度遞增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黑色警告。
警告系統以內港路面為基准,預測水位由藍色警告的0.5米或以下,直到黑色警告的2.5米以上。
在藍色、黃色兩個級別,呼籲採取預防措施,如將物品放置在免受水浸影響的地方;避免將車輛停泊在可能受水浸影響的地區及地下停車場;避免乘坐升降機;避免前往受水浸影響的地區。
而在橙色、紅色、黑色3個級別,則呼籲勿將車輛停泊在可能受水浸影響的地區及地下停車場;切勿乘坐升降機;勿前往受水浸影響地區及地勢較低的地區,因海水可在短時間內快速湧入陸地,導致水位急劇上升;逗留在安全和地勢較高的地方,并遠離地庫或地下停車場等地勢較低的地區。
公布《風暴潮警告系統》
昨日出版的第二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第76/2018號行政命令,核准《風暴潮警告系統》,自公佈翌日起生效,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76/2018號行政命令,核准《風暴潮警告系統》並附於該行政命令並作為其組成部分。
《風暴潮警告系統》分為戒備訊息及警告,其發出或取消由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按情況的演變而決定。在風暴潮警告發佈前,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會因應預測可能出現的水浸情況,先行發出風暴潮戒備訊息。
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地理位置、水位歷史記錄和氣象特點等因素,風暴潮警告劃分為以下五個級別:
備註:
上表所述數值是以內港路面為基準。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