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法案渾水摸魚? 高﹕利用市民不滿的士行業加大監管塞入利益輸送條文

2018-06-20

【本報訊】「的士法案」容許行政長官豁免的士准照的公開競投,又規定資本逾五百萬的公司才可獲發准照。議員高天賜不同意法案的整體構思。並提醒,特區政府利用市民、旅客對的士的不滿,提出加大監管的法案,從中加入利益輸送的條文。他坦言,大至土地已經「益自己人」,細至的士也不放過,政府只向公司發出的士准照,不只不負責,更迫使市民只能在大企業做「打工仔」。

「的士法案」建議,行政長官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豁免的士准照的公開競投。高天賜擔心,將來,與行政長官有關係的商人「走後門」,透過豁免公開競投取得的士准照。然而,為政府護航的意見提出,當社會需要特別的士時,政府可引用豁免公開競投的條文,直接向一間適合的公司發出准照。高天賜提出,那間所謂適合的公司也可以在公開競投中取得准照,何需一條荒謬的條文?

據知,政府以「這個是政治決定」為理由,無意刪除這條文,對此,高天賜表示,官員需要向議員交代這個政治決定的背後動機。他也提出,若政府堅持保留這條文,應該仿傚《土地法》,加入規範豁免公開競投的條文,為公共利益提出清晰的定義。

「的士法案」建議,只向資本高於五百萬元的公司發出的士准照,官員宣稱,這做法較有利管理。高天賜不同意這個構想。並提出,按照官員的思維,是否每一服務、每一行業都由大公司營運和管理?是否不再容許個體戶經營的士多、茶餐廳等等?他認為,有利管理是藉口,其實是要「度身訂造」一個法案。若然硬推成功,市民便可看到誰的大公司可以壟斷全澳的士。

高天賜也指出,從一九九三年開始,澳門已是世界貿易組織成員,至今仍未制定「反壟斷法」。現時,本澳很多方面已被大公司壟斷,微企難以維持。「我收到很多投訴:連小本生意,政府都要抹殺。例如:的士。」高天賜認為,資金超過五百萬的公司才可競投的士准照,不只令的士成為「商品」,也令的士司機不能透過微企的方式謀生,必須在大公司「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