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公帑 長遠規劃 李良汪:興建政府辦公大樓勢在必行

2018-09-12

【特訊】政府日前招標,分別於新口岸填海區興建政府辦公大樓,以及裝修荷蘭園大馬路的舊建築物,用作政府總部辦公室。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李良汪表示,政府今年用於辦公的不動產租賃開支已近十億,在沒有足夠的辦公大樓落成、各項公共服務不斷投入、公僕人數及通脹增長等因素影響下,預計未來若干年內用於政府辦公的租金開支將有增無減,促請政府儘快規劃及興建政府辦公大樓。

促收集各部門辦公空間需求

李良汪指出,政府長期在私人市場租用大量辦公場地,不但造成長遠的公共財政開支負擔,倘業主不再續租將影響公共服務,而另覓及轉換辦公場地亦會衍生額外的人力及財政成本;過去甚至有不少部門因考慮到上述原因,在處理續租問題時毫無議價能力,任由業主大幅加租。“雖然續租過程合法,但就有違善用公帑原則。”

他表示,審計署在一六年已透過審計報告指出興建政府辦公大樓的迫切性,但除新口岸填海區辦公大樓、裝修荷蘭園大馬路舊建築物,以及位於北安地段的多功能政府大樓外,未看到其他政府辦公空間的消息。即使未來新城B區政法區的規劃,都只包括各級法院、檢察院、廉政公署、審計署及警察總局等七座辦公大樓,難以解決現時眾多部門使用大量公帑租用辦公室的困局。

他認為,本澳土地資源有限,要所有部門都有獨立辦公空間確實有困難,但不代表有關問題可放任不理。建議未來利用新城空間、閒置地回收及檢視政府物業等方式,有序規劃、興建及善用辦公場地。同時,他促請土地工務運輸局儘快收集各部門租用辦公室的需求數據,以配合未來城市規劃及政府辦公大樓的興建。

因應實際情況優先安排進駐

李良汪表示,現時部份公共部門的附屬單位,均不在同一建築物內辦公,甚至分佈各區。“有部門的副局長、廳長、處長等都在不同區域辦公,影響日常溝通,見面傾公事都要約好時間同地方;一份文件要改,由處長到局長之間來來回回,份文件淨係‘旅行’都起碼玩咗幾日,影響行政效率之餘,亦浪費運送文件的人力物力成本,多幾個部門係咁,甚至對交通造成影響!”

另外,他指出不少部門的職能及提供的服務根本無需設置在商業區,部份甚至設置在商業區中的甲級寫字樓,他促請各部門在租用辦公場地時,因應實際需要作出選擇,緊守經濟、效率及效益的財政原則。同時,建議政府檢討及審視各部門租用辦公場地的規模及選址合理性,“應使則使”地善用公帑。

他又表示,據悉新口岸填海區及北安多功能政府大樓仍未確定用家部門,建議政府綜合考慮以下幾方面作遷入分配,包括現時辦公室租金較高昂的部門;非分區服務需要,但各附屬單位分佈各區的部門;業務聯繫較為緊密的部門;因應職能及服務需要適合於該區辦公的部門。長遠而言,政府應制定有關部門的“上樓”時間表,有序落實政府辦公大樓的規劃及興建,減少財政的剛性開支,同時有利向社會提供穩定的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