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控香港公司 侵權案勝訴並頒禁制令

2018-09-15

【香港中通社9月14日電】阿里巴巴集團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香港註冊公司“阿里巴巴(全球)實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侵權。法官14日頒令原告勝訴並頒下禁制令,禁止被告以中文“阿里巴巴”或英文“Alibaba”等類似名稱繼續經營業務及需向原告作出有關賠償等。

文匯網報道,法官指被告辯稱“阿里巴巴”的名稱只是來自阿拉伯古老民間故事,與中國電子商務巨頭“阿里巴巴”無關。然而,被告公司原名為“美國承龍教育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直至2014年9月17日才改名為“阿里巴巴全球實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於改名原因沒有任何解釋。

法官考慮被告代表呈上的抗辯理由後,認為全部理由均與本案重點不相關,而且被告公司根據知名公司名字改名,亦有可能為原告公司帶來損失。法官不信納被告提供的任何抗辯理由,故判原告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