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四萬虛擬貨幣投資騙案 報案商人被控詐騙

2018-09-25

【本報訊】一名本澳商人,涉嫌聯同香港一間科技公司以講座形式,吹噓投資虛擬貨幣礦務為低風險高回報業務。吸引七十一名人士投資合共一千四百二十多萬元後,投資者無法取得所謂回報及本金,司警據報調查後拘控該名商人,有人辯稱自己亦為受害的投資者。

涉嫌巨額詐騙的本澳男子Rosario,三十四歲,報稱商人。

今年八月一日,涉案男子和妻子到司警局舉報,一間香港科技公司的姓劉和姓洪兩名股東,藉推廣投資虛擬貨幣礦務,詐騙他和另外七十一名投資者資金一千四百二十多萬元。

司警調查得知,報案人於一七年十二月聯同姓劉男子合作,透過香港一間科技公司開展投資虛擬貨幣礦務,且他為設公司股東之一,佔百分之十股份。

兩人於今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多次在新口岸一團體的活動場地開展電子競技講解會,招攬在場人士投資科技公司所開拓的虛擬貨幣礦務,期間,兩人向與會者聲稱利用投資者資金買入一些採礦電腦,且有關投資加密貨幣礦務的賺錢條約,可於短期內收集一些虛擬貨幣,保証投資者每三個月可獲取百分之四十五或每月收到百分之二十五的超高利潤,最終吸引了七十一名投資者,透過報案人和妻子與香港科技公司簽署投資合同,投資者各自透過銀行戶口投資款項存入科技公司的香港銀行戶口。

至今年六月下旬,有多名投資者未能收到本金或回報,遂向報案者查問,他辯稱因劉姓股東虧空款項而同被詐騙了。

司警局又聯絡了該七十一名本澳投資者,得知他們投資了一萬至一百八十萬不等。當中有四十六人完成詢問,有四十三人明確表示追究刑事責任,且大部份投資者稱不清楚虛擬貨幣礦務有何風險和保障制度,祇是基於對報案者在講座中不斷吹噓貨幣礦務屬低風險高回報投資,且又相信舉辦發報會地點的團體是可信賴的,因此參加投資,又最初是可獲取一至兩次的回報,吸引他們繼續投資資金。故司警相信報案者是明知無法支付所謂投資高回報情況下,吹噓低風險高回報去誤導投資者,作出這些不受本澳金融機構監管的高風險虛擬貨幣投資業務。

司警於昨日邀請報案者到司警局協助調查,他無法交代該筆一千四百多萬元資金去向,辯稱所有投資計劃均不清楚,全部均為香港科技公司和劉姓股東去計劃,他祇是中間人,又辯稱自己亦有投資八十多萬元,自己亦為受害者。司警遂以巨額詐騙拘控報案男子並移送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