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將會限樓高

2010-06-19

【本報訊】運輸工務司司長黃振東表示,明年將會啟動《城市規劃法》立法工作,法案將涵蓋高度限制、城市規劃的編制、公眾參與等,回應社會發展。又強調,本澳過去並非沒有城市規劃,只是缺乏制度化的城市規劃,今後努力補償過去不足之處。 超高樓的出現不斷破壞本澳城市景觀以及威脅澳門被踢出世遺名錄之列,被質疑澳門沒有城市規劃。黃振東表示,本澳過去並非沒有城市規劃,只是缺乏制度化的城市規劃。他透露,就如何完善城市規劃的課題上,政府去年與廣東省及澳門的城規團體進行了研究,在該研究基礎上,明年將正式啟動《城市規劃法》立法工作,回應澳門在現代化下規劃和制度上的完善工作,讓城市規劃獲得更好的法定效力。 他透露,《城市規劃法》將從宏觀和微觀角度,就如何編制城市規劃、公程程式性的參與,明確公眾可參與的程序,公眾意見的處理方式和對爭議的處理方式,處理原則等。希望透過此法律,更好地保障程序的公正性,努力地補償過去不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