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諮委望燃安會有執法權

2011-09-09

【本報訊】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認為,燃料安全涉及千家萬戶,然而燃料安全委員會只是個諮詢機構,沒有實質執法權力,就如稽查,因此希望健全其職能,使該委員會有一定的執法權力。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天下午召開會議,會上燃料安全委員會主席鄺錦成和技術員兼會務秘書司徒基介紹了燃料使用安全及監管工作。會後,北區社諮會副召集人吳素寬和楊達威介紹了會議情況。 吳素寬表示,燃料安全涉及千家萬戶,為此政府於二OO四年設立燃料安全委員會。據介紹,該委員會只有五個人,並有六個部門派代表參與。其中經濟局負責燃料營運商的發牌工作,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審批,油站和石油氣站等的設置,消防局負責防火工作,海關和港務局管燃料的進口,治安警察局管執法。而燃料安全委員會只是個常設的輔助、諮詢機構,無實質執行權力,猶如民政總署的稽查。 楊達威也認為燃料安全委員會如無牙老虎,如油站的批地沒有諮詢該委員會,石油氣員工的資格認證屬勞工局的權限。雖然防火條例有公共地方擺放石油產品的規定,但該委員會巡查時發現有違反的情況,只能知會警方或消防局勸喻當事人搬走。有的運載燃料的車輛長期停泊,作為「中途倉」,該委員會也只能通知警方調查,而「交通道路法」規定要制訂有關運載危險物品的補充法例,政府至今仍未制訂。他舉例說,如燃料安全委員會發現運送石油氣的司機吸煙,等通知警方來處理時,已經沒有證據,或車已開走了。 因此,吳素寬和楊達威都認為應調整,健全燃料安全委員會的職能,使該委員會有一定的執法權力。而燃料營運商應負起燃料設施的檢查和保養的責任。 另外,他們表示,會上許多社諮委都關注到石油氣工人的運送及安裝有沒有技術認證,石油氣的設施保養及檢查、儲存的數量、運送石油氣的安全等。而據燃料安全委員會回應,石油氣罐大部份來自國內,有預先審批及登記證明。在發生國際中心大廈石油氣洩漏而引致爆炸後,已與勞工局及工程師學會接觸,研究是否培訓運送石油氣的員工有關技術。而民署、衛生局和消防局短期內也將針對飲食行業舉辦三場介紹會,講解燃料安全及衛生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