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立法禁魚翅

2011-09-27

美國加州參議院以二十五票對九票通過一項議案,從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禁止出售、擁有和銷售魚翅。這項議案六日送交州長布朗等候簽署成為法律。 代表加州矽谷地區的華裔州眾議員方文忠和南加州眾議員霍夫曼聯合提出的這項AB376議案,於今年二月十四日正式在州眾議院提出,先後在眾議院和參議院獲得通過。如果布朗簽署該項議案,加州中餐館和零售店將永遠告別魚翅。 此項議案在加州華裔社區引起強烈反響,立法界、政界、業界和普通民眾表現出兩極分化的態度。以環保組織為主的支援者表示,每年漁民以不人道的血腥方式捕殺鯊魚多達七千三百萬條,他們只割掉魚翅,將鯊魚扔回大海,任其流血致死。而加州是除亞洲之外魚翅需求量最大的地方,美國85%的魚翅乾貨都是通過加州進口,因此在這裡禁止魚翅尤為重要。環保組織邀請中國籃球名將姚明為護鯊大使,在舊金山拍攝公益廣告,並接受英文電視台獨家訪問,向公眾講述他為何不吃魚翅,舊金山公共汽車車身上就有姚明呼籲不吃魚翅的大幅照片。 州參議員余胤良和劉雲平等反對者則表示,這項議案的通過和執行非但不能更好保護鯊魚和海洋生物環境,反而向社區傳達錯誤資訊,因為它只針對魚翅,而沒有明確規定鯊魚其他部分的具體用途,實則是一項歧視華裔社區、漠視華裔飲食文化的議案。 夏威夷、俄勒岡、華盛頓等美國太平洋沿岸地區的數個州都已經採取措施禁止魚翅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