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水貨判刑具阻嚇作用

2011-12-23

【特訊】本澳首次有市民因走水貨而被珠海判處徒刑。拱北邊檢站特邀監督員吳仕明相信,可阻嚇水客活動,雖然水客一般是中下階層市民,希望從中賺取微薄收入,但不僅影響口岸通關秩序,亦觸犯內地法律。吳仕明認為,本澳經濟好,失業率低,有需要人士亦可領取社會福利,未必要靠走水貨賺生活費,水客活動背後,存在刻意逃稅利益集團操控,損害國家稅收,吳仕明認為內地海關應加強宣傳和執法。  

澳門「水客」首被珠海判刑 【香港中通社澳門十二月二十二日】(記者肖龍)澳門首次有市民因帶「水貨」而被珠海判處徒刑。拱北邊檢站特邀監督員吳仕明22日表示,「水客」嚴重影響口岸通關秩序,同時損害國家稅收,有「水客」被判刑具阻嚇作用。 12月20日,一名澳門「水客」因一年內曾走私紅酒被兩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被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3.2元。 吳仕明認為,雖然「水客」一般是中下階層市民,希望從中賺取微薄收入,但嚴重影響口岸通關秩序,同時也觸犯中國內地法律。 澳門近年來經濟持續向好,失業率低,有需要人士也有取社會福利保障,「水客」未必要靠走「水貨」賺生活費。吳仕明指出,「水客」活動的背後,存在刻意逃稅及利益集團操控,損害國家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