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控煙再有十一人被控

2012-01-13

【特訊】從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傍晚五時到一月十二日下午五時,繼續有七十人次的控煙辦督察及相關人員在澳門半島和離島巡查各類禁煙場所七百六十二間(十七間是被投訴的場所),共有十一人被檢控(其中一人在與治安警察局之聯合行動被檢控),全部為男性;包括七名本澳居民、三名內地遊客及一名日本遊客,當中有 三人在工作場所、二人在天橋、二人在公園、二人在有蓋集體公共運輸候車亭、食肆及大廈公共地方各一人被檢控;其中二宗個案需警察協助(一宗被檢者拒提供身份證;一宗被檢者無帶身份證);行動中以筷子基、黑沙環及海傍區所占比例較多。另外,從一月十一日傍晚五時到一月十二日下午五時,控煙辦共接獲三十九個電話,其中十八宗查詢、二十宗投訴,包括投訴食肆、大厦公共地方及公園等有人吸煙,也有四名市民提供意見。 截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二日下午五時,總結十二天的執法情况,合共巡查五千八百三十七間場所,合共票控七十六人(其中七十人由衛生局票控,六人由民政總署票控),男性七十五名,女性一名,包括四十四名本澳居民和三十二名遊客。在這些被檢控人員中,有十八人在食肆場所、十二人在公園、七人在商店、休憩區及大廈公共地方各六人、五人在工作場所、四人在天橋、四人在車行、三人在酒店、三人在的士站、二人在網吧、二人在停車場、二人在有蓋集體公共運輸候車亭被檢控、其餘在遊戲機中心及魚欄各一人。約四成罰單在黑沙環區發出(黑沙環三十一張、塔石二十四張、筷子基八張、風順堂七張、海傍四張及氹仔二張),其中七宗個案需召援警察協助(五宗:無帶身份證明文件;一宗:拒絕提供地址及拒收控訴書;一宗:拒提供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