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貪案續審

2012-04-19

【特訊】終審法院審理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涉及跨工區和路環污水處理廠項目。 當時參與相關開標及評標的建設發展辦公室副主任潘寶玲稱,歐文龍於跨工區污水廠項目招標期間,曾特意提及某一間公司情況及「班底」,令她意會有所指示,在「公司經驗」項目評高分致最終中標,並忽視欠缺商業登記及稅務證明等文件的事實。 其後路環污水處理廠營運及保養招標亦因同樣理由判給相關公司。 在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批給上,潘寶玲稱,澳門旅遊娛樂公司曾投訴邀請標安排,但最終不獲理會,她又稱自己不清楚項目批給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