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已講好改用途 蝴蝶谷工業用地轉批商住用地

2012-05-03

【本報訊】土地工務運輸局昨發出新聞稿,稱基於「公共利益」和「可持續發展」,決定以同區一幅相同面積土地,換取一幅於九O年批出、位於石排灣蝴蝶谷工業區的處於閒置狀況的土業用地,用以開闢公共道路網等。政府公報昨亦刊登有關換地批示。 新聞稿表示,原批地是屬中華膠袋廠有限公司,面積二千二百六十平方米的工業用地,用作興建一幢兩層高工業樓宇。由於該地段大部分面積正座落於石排灣都市化規劃的道路網上,基於公共利益立場考慮及興建公屋的迫切需要,政府按照規劃使用該批租地,其大部分面積會用作開闢道路,餘下的則分別劃入石排灣CN2c及CN5a兩個地段,用以興建公屋及配套設施。 故政府以同區一幅相同面積的地段,以租賃制度及免公開競投方式批予原土地承批人,即現時的信置中華膠袋生產及房地產發展公司,換取舊有的批給。由於用途不同,加上已過逾二十年,政府計算土地價值帳面差三十五倍,對方需繳付溢價金由一百多萬元變為三千七百五十多萬元。 新聞稿又說,當年政府因應社會發展而調整石排灣土地規劃,核准將該一帶土地由工業性質改為住宅用途,有關土地發展方向得到土地承批人同意。然而因社會經濟發展、工業地位變化及澳門回歸等因素,路環城市的整治計劃及石排灣新住宅區的總體方向一直未有定案,該地段周邊欠缺基建設施,承批人一直等待政府的落實方案,以致土地未能開放及利用,其批給不能由臨時性轉為確定性,故不發展是不能歸責於承批人。 工務局局長賈利安於公開場合亦重申,石排灣蝴蝶谷原為工業區,但由於區內缺乏基建項目,路網亦不完善,時至今天都未有條件讓於九十年代獲批工業用地者去發展。而且早於九三年,澳葡政府已開始接觸各發展商,表示那裡不適宜建工業用途大廈,對方都願意接受政府修改規劃轉變成住宅群。 那裡未來還會有否其他工業用地改用途?賈利安回應是有的,指那些年共批出的十五幅土地都是工業用途,特區政府於O九年修改該區規劃為住宅群,現希望可以完成與這些八九、九O年批出的工業大廈用途土地承批人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