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灣湖E區酒吧街商戶望得照顧續經營

2012-05-05

【本報訊】南灣湖E區酒吧街商戶昨日指出,四月中收到財政局要求於本月三十一日遷出的信函,指六月一日起有關地段由民署管理。商戶就此約見民署及財政局,希望能交代收回酒吧街後的發展計劃,若政府有具體發展計劃,願意遷出,但未獲兩局回應,希望兩局能向商戶交出具體發展方案,若日後有條件,亦希望可獲安排合適地方繼續經營。 在南灣湖E區酒吧街十四間商鋪中,現僅有六間酒吧有營業,其餘已丟空。有營業的六間酒吧昨日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向傳媒反映現時情況。商戶代表張詠指出,四月中收到財政局發出的信函,要求商戶於本月三十一日遷出,並將商鋪還原,清拆所有裝修。就此,商戶約見了財政局,希望了解事件,但財政局以該區於六月一日後由民署管理為由,沒有透露上址收回後的發展方案。商戶其後又多次約見了民署,希望民署能清晰交代上址日後發展方案,惜未獲回覆。 張詠又表示,商戶在兩年前與財政局簽署租賃合約時,承諾若政府對上址有具體發展計劃時,願意作出配合和遷出。商戶會遵守承諾,但民署和財政局在沒有透露有關地段發展計劃,而且,不少商戶早前投資了數十萬元裝修費,在未能回本,政府又未能提交有關地段發展計劃下,毅然收回,於理不合,亦令租戶感到不知所措。 另一名在此經營了約十年的酒吧商戶代表葉先生表示,兩年前獲財政局再次續約後,商戶不斷提升吸引力,包括投資數十萬元,購入飛標機,並推動澳門的飛標運動。商戶都持開放態度,願意配合政府,若日後有條件,亦希望可獲安排合適地方繼續經營。 商戶代表昨日亦到政府總部遞信,希望事件獲合適處理和盡快公布發展方案。  

民署回應適時公布重新規劃方案 民政總署透過新聞稿,對事件作出回應。民署信中指,財政局早於今年一月五日去函南灣湖E區之商户,通知其將於五月三十一日租賃合同到期後,收回所涉及的商舖。財政局並已於四月二十七日派員到現場與有關租户解釋收回及還原舖位程序。相關舖位本應於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收回,但考慮到商户當時的經營環境(商户表示已投資大筆資金作裝修及添置設備及需遣散僱員),經雙方協調後,特將租期延長至今年五月三十一日,租户當時對此已有清晰了解,並同意有關安排。在回收後,財政局計劃於六月將有關舖位移交民政總署。有關未來發展方面,民署現正根據該區的整體情況,重新作功能規劃及重整,稍後會適時公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