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萬活動經費用了不足三分一 素研中心回水三百五十萬

2012-08-02

【本報訊】澳門基金會對贊助志願者總會開辦公民素質研究中心費用「解畫」,指贊助費為一千萬元,半數為裝修費,半數為活動經費,當中三百五十萬元活動經費未有使用,款項將會退回基金會,基金會又強調,不會干預受資助社團的內部運作。

澳門基金會昨與社團舉行中秋節福包項目說明會,會後基金會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接受訪問時,主動提及基金會對公民素質研究中心贊助費用事項,証實助費為一千萬元,當中五百萬為中心的裝修開辦費,另外五百萬為活動經費,該中心共用去六百五十萬元,剩餘屬於活動經費的三百五十萬,志願者總會將會退回給基金會。

認為裝修費用合理

對於志願者總會妻求並獲贊助該中心的運作經費為五百萬,但只使用了一百五十萬。基金會認為並非「預算過多都批」,相信是因為中心在開辦籌備時裝長,致開辦後運作經費在規限期未用完。至於裝修費用五百萬元,基金會認為合理,因按現時每平方米裝修費用約為五千至八千元,該中心的裝修費用為八百多萬。

辦事處每月服務費七萬五千元

至於設立在澳門日報新大樓辦事處的公民素質研究中,每月向大樓所繳交的服務費,志願者總會未曾向外界透露,基金會昨一併「解畫」,指服務費為每月七萬五千元,至於是否合理,吳志良強調:基金會是不會干預受贊助社團內部運作。

吳志良又稱:基金會資支助社團是有標準的,而不論受資助活動的收入及支出是否有變動,結餘必須先退還基金會,基金會所資助的項目,重要點是項目要有意義,實際需要和是否值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