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個經屋家團 揀樓後縮沙

2012-10-04

 【特訊】《經濟房屋法》於二零一一年十一日生效後,房屋局按序安排經濟房屋獲甄選家團選購單位,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七日,有四十二個經濟房屋家團於揀樓後退回單位,永寧廣場大廈二十一個、湖畔大廈十九個、居雅大廈一個及業興大廈一個,退回原因有獲甄選家團按其個人理由自行放棄、認為該單位不合適,或經銀行評估其個人經濟能力後不作貸款等。此外,房屋局由一九九三年至二零一一年在經濟房屋監管上涉嫌違規而需立案為三百九十三個,作出處罰之個案為五十九個。 

永寧廣場大廈位於澳門馬場永寧街,提供八百八十個經濟房屋單位。截至九月二十四日,永寧廣場大廈已配售八百七十八個單位,包括四十八個四房單位、三百五十一個三房單位、一百九十二個兩房單位及二百八十七個一房單位,尚餘一個三房單位及一個一房單位。永寧廣場大廈已有八百七十七個單位簽署買賣預約合同及已派出八百七十七個單位鎖匙。 

截至九月十七日,永寧廣場大廈廿一個家團於揀樓後退回單位,包括兩個四房單位、三個三房單位、三個兩房單位及十三個一房單位。 

鄰近氹仔美副將馬路的湖畔大廈,提供二千七百零三個經濟房屋單位。截至九月二十四日,湖畔大廈已預配二千六百二十三個單位,包括五百一十六個三房單位、一千八百二十九個兩房單位及二百七十八個一房單位,尚餘十個一房單位供預配,其餘為保留單位用途。湖畔大廈有二千五百九十個單位簽署買賣預約合同。 

截至九月十七日,湖畔大廈有十九個家團於揀樓後退回單位,包括兩個三房單位、十個兩房單位七個一房單位。 

居雅大廈及業興大廈共有兩個家團於揀樓後退回單位,包括一個兩房及一個三房單位。 

上述於揀樓後退回經濟房屋單位之原因有獲甄選家團按其個人理由自行放棄、認為該單位不合適,或經銀行評估其個人經濟能力後不作貸款等。有關退回單位已按序安排經濟房屋獲甄選家團選購。 

倘有經濟房屋家團於揀樓後退回該單位,該家團聲明自行放棄,有關單位可再按序安排獲甄選家團選購;倘獲甄選家團不出席簽署買賣預約合同,房屋局在完成除名程序及必要訴願後,才會將該單位按序安排獲甄選家團選購。 

為落實經濟房屋的監管工作,使公共資源得以合理運用,行政當局通過各種手段,包括巡查、市民舉報、部門通報及文件審查等,由一九九三年至二零一一年在經濟房屋監管上涉嫌違規而需立案為三百九十三個,立案原因包括將經濟房屋單位出租、作非居住用途、無償讓與他人居住;而作出處罰之個案有五十九個,其中罰款的個案有三十個、被解除合同二十個、退回經濟房屋津貼八個及除名一個。 

何仲傳促重開經屋申請

有四十二個家團於揀選經濟房屋後退回單位。街總副理事長何仲傳稱,未收到有退回單位家庭的求助個案,他認為,經屋輪候戶退回單位有他們自身考慮,相信是由於經過多年的輪候期後,輪候戶的家庭和經濟情況轉變,經屋未必再適合他們當年申請時的需求。何仲傳再次促請政府盡快重開經屋申請,評估市民對經屋的需求,以及可仿傚香港推出『澳人澳地』,解決市民尤其中產階層『上樓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