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食安工作機制行之有效

2012-11-03

【本報訊】民署管委會副主席李偉農表示,民署與立法會對《食安法》持共同目標,希望制定適合未來發展需要的一套食品安全預防及管理的法律,雖然目前法律未通過,現有食品安全工作是行之有效。

《食安法》仍未通過,食安中心也未能投入運作,李偉農昨表示,民署、衛生局等部門,一直有就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推廣,已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現有食品安全工作是行之有效。

他又稱,民署與立法會對《食安法》持共同目標,希望制定適合未來發展需要的一套食品安全預防及管理的法律,認為《食安法》是進一步將現有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化,在現有基礎上做得更好。未來食安中心所需人員部份已到位,未來將可分階段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