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蘭素『賄賂門』 暴露醫藥銷售體系漏洞

2013-07-17

【香港中通社北京7月16日電】(香港中通社特約記者    王文)在華規模最大的跨國制藥企業葛蘭素史克日前因涉嫌商業賄賂案四名高管同時被抓,引起業界關注。有分析認為,跨國藥企在華行賄屬行業競爭下的『潛規則』,雖并非個案,但四名高管同時被抓,葛蘭素史克不僅開創先例,也再次暴露中國醫藥銷售體系漏洞和監管力度不足。 據商務部最新資料表明,在全國藥品行業,作為商業賄賂的藥品回扣,每年侵吞國家資產約7.72億元,約占全國醫藥行業全年稅收收入的16%。行賄成為醫藥行業『潛規則』,不僅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更直接助推了藥品價格的虛高,加重了公衆醫療負擔。以中標價格為基准,藥品生產研發成本僅占10%,而商業賄賂成本高達60%。 其實,在華跨國藥企行賄并非個案。據內地媒體報道,在葛蘭素史克(GSK)之前,強生、西門子、輝瑞、禮來等跨國藥企均曾卷入在華涉嫌行賄風波,輝瑞更是因商業賄賂被美國司法部門處以23億美元的巨額罰單。 據警方介紹,近年來GSK中國在華經營期間,為達到打開藥品銷售渠道、提高藥品售價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採取直接行賄或贊助項目等形式,向個別政府部門官員、少數醫藥行業協會和基金會、醫院、醫生等大肆行賄。 專家認為,跨國藥企在華行賄屢禁不止,暴露中國醫藥銷售體系漏洞。在查處藥企行賄的同時,有關方面更要深刻反思,針對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制度根源查漏補缺。有專家認為,葛蘭素史克行賄案曝光,或將起到有力的震懾作用。受此影響,國內不少跨國藥企會成『驚弓之鳥』,公司在華的合規問題將成為他們未來的『緊箍咒』。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會長於明德早前指出,中國對於受賄行為的監管法律不比國外寬鬆,但具體到事實層面有時卻形同虛設,致使中國醫藥行業賄賂行為極為普遍。 於明德分析,造成目前藥企賄賂案多發的原因主要有二:其一,處罰過輕,未觸及企業根本利益。不久前,制藥巨頭西門子和輝瑞公司因相關行為,分別被德國和美國開出13億、23億美元的天價罰單,損失慘重。反觀中國,2011年浙江兩家藥企行賄國家藥監局官員,僅僅被法院判罰10萬元人民幣。他認為,違法的風險有多大,守法的意識才有多強。只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加大對藥企行賄的懲處力度,才能有效減少行賄行為。 其二,招標失範。按照中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競價採購。然而,由於缺乏陽光透明和有效監督,醫生的話語權過大,醫藥招標制度實際上已經淪為了某種程度上的回扣比拼,最終入圍的不是藥價最便宜的而是公關最到位的。遏制醫藥賄賂,就必須從消滅尋租空間入手。中國不妨效仿國外,引入保險(放心保)公司等第三方介入,斬斷寄生在藥品上的利益瓜葛,改變醫療系統『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