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日內安排安順大廈準業主上樓

2013-08-20

【特訊】房屋局將於日內按序安排安順大廈經濟房屋之預約買受人(俗稱準業主)辦理上樓手續,並繼續提供一站式的便民服務,準業主在支付樓款及領取單位鎖匙後,可即場辦理管理合約繳付相關費用,包括管理按金、準備金(維修基金)及泥頭費等費用,並可同時辦理水電錶及燃氣申請。 安順大廈是最後一個按照舊經屋法(第13/93/M號法令)之規定,以房屋發展合同形式興建的經濟房屋項目。根據第40/201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地批示的條款,該項目發展商享有該大廈內217個住宅單位及非居住用途單位之所有權,但發展商須將其擁有之全部住宅單位售予特區政府,並統一由房屋局進行分配。 同時,《安順大廈經濟房屋售樓說明書》亦已標示相關批地批示,以及該項目包括「停車場」等非居住用途,供所有獲甄選之安順大廈經濟房屋家團參閱。 另外,配合石排灣公屋項目落成及住戶陸續遷入之需要,交通事務局於今年第一季已啟用了區內的巴士站場,調整15、25、26、26A、50及N3六條路線進入該區,並於今年四月名及七月先後開啟25F及22F快速巴士路線,分別連接石排灣巴士總站至關閘總站及亞馬喇前地站,此外,由石排灣總站連接至其他大型轉乘站場的快速路線亦會於稍後時間開通,讓居民透過這些主要站點,利用轉乘服務往返本澳不同地區。隨著相關快速巴士路線陸續投入營運,交通事務局會密切留意路線的營運情況,並因應客量需求適時檢討及調整班次頻率,從而更好地配合公眾的出行需要。 政府除提供巴士服務,便利區內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外,考慮到部份住戶使用私人車輛作為主要出行工具,石排灣公屋社區內設有五個公共停車場,其中居雅大廈及業興大廈停車場現正開放使用,而樂群樓停車場已完成建設,待驗收後將陸續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