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壓事件副局與警員俱被懲處

2013-11-16

【本報訊】月前發生的治安警察局一名副局長酒後訓示警員集體做掌上壓一事,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日回應傳媒稱,有關副局長及公開照片的警員已按照《軍事化人員通則》予以懲處,至於處罰內容,張國華則沒有透露。 本年七月,治安警察局一名副局長疑醉酒後,在警署內訓示三十名男女警員,並要他們集體做掌上壓。有警員疑看不過眼,以手機將同僚受體罰的場面拍下,翌日有香港報章詳細報道了事件,立即引起澳門社會對警隊內部管理混亂的關注。治安警察局在龐大的壓力下,兩日後發聲明澄清,承認該局一名副局長巡查工作前,曾出席飲宴活動飲酒致臉紅,但強調無醉酒,並¬指該副局長要求警員做掌上壓,不是體罰,而是他發覺部分警員精神狀態未如理想,藉掌上¬壓運動提升警員精神狀態。聲明又指值班室一名資¬歷甚淺的警員,在監控系統中看後感到新奇,遂用手機拍下並發放,但因該照片沒附加任¬何說明,故引起不正確解讀。 警方的聲明似乎未被公眾接受,很多疑問未能解釋,如警務人員是否可以酒後上班等?最終,治安警察局決定開立卷宗,對事件中副局長以及公開照片的警員分別提起紀律調查程序。  

怎罰?局長不透露 事隔四個多月,張國華昨日回應傳媒提問時稱,有關副局長以及涉露警資料之警員已按照《軍事化人員通則》分別進行了懲處,至於怎樣處罰,張國華則沒有透露。 另外,被問到接連有警員被揭發違法,張國華回應指,保安部隊共九千多人,強調會嚴肅及依法處理害群之馬,並與領導級人員開會討論違規案件,做好部署,加強管理及輪換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