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交通法立會細則性通過

2019-07-31

羅立文列立法會審《輕軌交通法》。

【本報訊】規範年底通車的輕軌營運之《輕軌交通系統法》,昨在立法會獲細則性通過,將在刊政府公報的翌日生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透露,輕軌票價會按站收費,亦會與現有巴士車資一樣有長者、學生優惠等,但暫只有專用的儲值卡和代幣兩付款方式。

立法會細則審議《輕軌交通系統法》,多名議員在討論票價制度和運輸憑證條文時,關注到法案不會觸及的具體的票價訂定及運輸憑證。

列席的羅立文表示,輕軌票價將會按站收費,與巴士車資貼近,也會有長者、學生和殘疾人士優惠,但目前不考慮區分本地人票價及非本地人票價,這都是參照現行的巴士車資模式。目前也未有巴士與輕軌間的轉乘優惠。

至於入閘的運輸憑證,羅立文說,由於當時合同確定用其專用的代幣及儲值卡兩種,無法像巴士般用澳門通等。他坦言這非最理想方法,惟他自己上任以來未有時間處理,責任在他,故現時只能維持,未來會考慮整合。

羅立文透露,該儲值卡會像澳門通一樣是可購買一定金額多次使用,未來使用輕軌儲值卡搭車相對用代幣會有價格差異,情況如同搭巴士是直接投幣付款與拍卡之差一樣。

多名議員亦關注輕軌營運者的義務、責任及相應的行政處罰。有擔心若營運出問題違反相關規定,會否只罰輕軌公司錢,而實際負責的港鐵公司則無事或承擔比例不符,變成「政府自己罰自己」、公帑埋單。

羅立文說,法案最初未有相關處罰條文,構思是透過與港鐵的合同去訂定,後經小組會討論後改為要在法律中列明,但由於與港鐵的合同已於去年簽訂,而當中一定有罰則,但內容或有差異,未來需就此銜接。

羅司承認,輕軌工作「邊實行邊構想」,未來的輕軌公司會接手運建辦所有工作,並非由零開始,現時所有判給合同都要重新處理,難免會有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