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化知識產權保護 侵權賠償上限增至500萬

2019-11-26

【中新社北京11月25日電】(記者 孫自法)中國官方最新發佈的《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25日在北京舉行新聞發佈會稱,中國正在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法定賠償上限將增至500萬元(人民幣,下同)。

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甘紹寧表示,該局致力于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各項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成本。目前專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其中明確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後的商標法,也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3倍以下提高到5倍以下。

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司長宋建華介紹說,多年來,中國持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但保護效果與權利人的期待仍有差距,『賠償低』是其中一個突出問題。為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國家知識產權局經過深入研究論證和廣泛徵求意見,于2015年向國務院報送了《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提出建立專利侵權懲罰性賠償的具體方案。去年12月《專利法修正案(草案)》通過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一次審議。草案規定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確定1倍以上5倍以下的賠償數額,並將法定賠償額從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提高到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了商標法,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懲罰力度,修改條款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額由1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1倍以上5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商標法修改條款已於本月1日起施行。這些舉措將大大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針對市場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惡意申請和囤積註册行為,宋建華指出,商標法修改主要內容之一就是規制惡意申請、囤積註册等行為,並對惡意註册行為本身增加行政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