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宇促善用就業輔助及培訓資源

2020-02-28

李振宇

【特訊】新型肺炎疫情對本澳經濟造成嚴重衝擊,不少行業從業員無工開或開工不足。政府早前推出多項措施,包括提升技能培訓,實施以工代賑,以保打工仔飯碗。工聯副理事長、議員李振宇認為,政府在實施以工代賑措施的同時,亦須善用就業輔助及培訓資源,對失業人士開展帶薪培訓計劃,提升其就業技能,協助其重返就業市場。並指有必要對相關制度進行檢討,促使職業培訓工作更好地配合經濟社會發展和就業市場的變化。

培訓資源未善用

李振宇指出,《就業輔助及培訓規章》(《規章》)規定,由社會保障基金(社保基金)將特區財政預算中專項撥款的收入用作幫助本地失業人士就業輔助及培訓,旨在促進就業,增加工作職位數目。

《規章》實施當年,本澳整體失業率即由2003年的6%下降至4.9%,可見促進就業的作用明顯。不過,本澳近年社會經濟狀況持續改善,失業率長期維持較低水平,《規章》內各項津貼申請個案越趨減少,發放金額呈大幅下滑趨勢,2018年發放總金額僅2.2萬多元,較2017年減少75.4%,培訓課程申請數目僅一宗。2014年至2018年,《規章》內各項津貼發放總金額僅42萬元。支出減少,撥款持續,有關款項不斷累積,至2019年11月,餘額約有1.6億元,顯示有關培訓資源近年未能得到善用。

職能配置不合理

李振宇指出,《職業培訓專款規章》規定,社保基金的權限包括審核培訓課程的組織和管理,以及其是否符合就業市場的需要,監督並跟進培訓課程的執行等等,而實際上,執行職業培訓活動的乃是勞工局,明顯屬於業務不對口,職能錯配。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專款規章》公佈之初,社保基金仍由經財司管轄。但自2011年開始,政府透過架構調整,將社保基金調整至社文司範疇。即便如此,培訓專款的資助金額由社保基金作出決定之後發放,該決定仍須經財司司長認可,這種跨司的操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有關培訓資源的使用,阻礙相關培訓工作的順利開展。

適時地檢討修章

李振宇表示,鑒於就業輔助及培訓資源近年未能得到善用,社會有聲音建議政府優化有關制度。據悉,勞工局已與社保基金成立工作小組以跟進修訂《規章》的工作,就《規章》的執行情況和常見問題等交換意見。至於何時修章則不得而知,當局僅表示會秉持開放務實的態度,持續聆聽和分析社會各界對上述制度的意見,並結合本澳勞動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研究。

李振宇強調,《規章》生效至今已16年,實難有效配合就業市場的新特點、新變化和新趨勢,政府有必要適時檢討優化《規章》制度,將相關培訓資源和工作轉交至勞工局,以善用相關資源,更好地推動整體就業輔助及培訓工作的規劃和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