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促當局盡快調整工傷死亡賠償上限

2020-06-08

梁思朗

【特訊】根據勞工事務局資料顯示,截至2019年在澳門因工作意外受傷或死亡的共6625人,其中包括長期無工作能力21人,死亡7人,以25-44歲的受害人較多佔3341人。今年在第一季度亦有發生過嚴重工作意外事故,釀成3死4傷。根據《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規定,建築工地上每100人就要有1名安全督導員,現時不少地盤工程使用大型的機器去操作,而且更多是操作人員或建築工人有否按照安全指引的程序去做好每一步驟,這在現行程況較難監管。

以現時的法律,嚴重至死亡的賠償最高只能賠償100萬澳門幣,工聯北區職工服務中心主任梁思朗表示,自2011年調整有關《核准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對因工業意外死亡的僱員賠償提升至最高金額為澳門幣100萬元後,未有再就有關法律制度進行討論及調整。建議就有關制度制定定期檢討機制,並適時按照市場經濟及通脹壓力作調升;對於職安健的指引應定期宣傳及提醒有關員工注意,提高安全意外減低事故風險。並建議設立職安健嘉許禮,獎勵對於職安健情況執行較佳的機構作出嘉許,以提醒時刻保持職安健意識。

梁思朗主任又表示,現時建築工地按照《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規定,地盤在每100名以上工人至少配備一名安全督導員,然而隨著現時建築要求及機械技術發展,有關安全督導員的比例應因應社會發展需求作出調整,以達至安全督導員能專職專責去指導及監督有關安全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