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成冇牙老虎

蘇嘉豪:需賦紀監會以權

2020-06-08

【本報訊】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重申,需要立法賦予紀監會 (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紀律監察委員會) 獨立的調查權、定案權、處分權等;否則,紀監會將繼續被質疑是「無牙老虎」。他詢問:保安司會否最起碼不排除賦予紀監會獨立調查權或讓其參與保安當局內部調查的可能?

直選議員蘇嘉豪在書面質詢中表示,保安部隊是公權力的執行者,更被授權合法使用武力,要確保其做到公平公正、保障人權自由,強而有力的公眾監察制度必不可少。

反觀保安司轄下近年的違法違紀事件比比皆是,單是今年上半年,已有不同人員分別牽涉清洗黑錢、詐騙、偽造文件、盜竊案件,更有治安警察局副局長涉嫌捲入違紀事件,被指下令放走懷疑與之有親屬關係、原要依法扣留至送往檢察院的嫌犯。

而在最近六月四日晚上,治安當局出動顯然不合比例的警力,在議事亭前地一帶以「防疫避免聚集」為名,大舉截查和驅趕現場市民,甚至聲稱坐在石凳的兩名人士「非法集會」,將其帶返警區。警方事後並無如實交代當晚出動警力、被截查和帶走人士的數目,對「非法集會」定義的解釋更激起公憤。

蘇嘉豪表示,上述僅是部分例子,一些執法行動的粗疏、魯莽,不排除源自上級評估判斷失當、缺乏政治智慧的命令,導致前線人員被迫成為磨心,但不約而同地累積打擊保安部隊公信力,若長此下去,情況堪憂。礙於公眾監察制度乏力,即使不滿執法工作,也往往束手無策。

「過去本人一直堅持倡議紀監會改革的必要性,尤其是立法賦予獨立的調查權、定案權、處分權等,否則紀監會將繼續被質疑只是『無牙老虎』。」蘇嘉豪在書面質詢提出三個問題,部份內容如下:

第 160/2019 號行政長官批示僅空泛指出紀監會可展開簡易性質調查。目前紀監會除了聽取投訴人陳述,還有權進行哪些具體的調查工作,例如:如何調查「濫用警權」和「不當使用武力」的投訴?紀監會又會否對保安當局提交的資料和證據進行覆查?

紀監會歷來的年報均羅列了保安當局執法的不足和缺憾,也提供一些具體的改善建議。當局有否全然接納和落實建議,若出現分歧一般如何處理?就投訴個案而言,如果紀監會不接納當局提交的書面報告,一般又會如何處理?未來會否考慮在隱藏個人資料的情況下公開相關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