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月內二次涉違香港國安法被捕

2020-10-17

【香港中通社10月16日電】(記者 李焯龍)香港一名男子在一個月內第二次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香港法律界人士16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採訪時認為,該名男子明目張膽、無法無天,執法部門應該盡快將該名男子帶上法庭,申請拒絕被告人保釋。

據此間媒體報道稱,15日傍晚,一批人士在港島金鐘太古廣場內聚集。至晚上7時許,一名30歲馬姓本地男子在商場內高呼涉及 “港獨”的口號,商場職員一度展示通告,呼籲他不要再叫喊口號。及後,警員進入商場舉起紫旗發出警告,並拉起封鎖線。最終,警員將這名違法男子帶走。

根據香港警方提供的消息顯示,該名男子涉嫌作出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本次是該名男子一個月內第二次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上月22日晚,他在新界將軍澳一商場內叫喊“港獨”口號,涉嫌作出煽動或教唆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被捕。他其後獲准保釋候查,期間再度犯案。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的犯罪,即屬犯罪。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該名男子在保釋候查期間再次違反香港國安法,是視法律如無物,情況非常嚴重。執法部門應該盡快將該名男子帶上法庭,根據香港《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申請拒絕被告人保釋。

香港國安法實施逾百日,香港警方指出,截至10月15日,共28人(22男6女)涉嫌違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警方拘捕。傅健慈認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產生了震懾作用,違法分子的極端行為大為收斂,警方執法過程亦十分順暢,沒有出現問題。但面對“黑暴”有死灰復燃的跡象,執法部門仍要加大力度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