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為CD區山海城發聲

2021-01-18

【特稿】在南灣湖C、D區興建政府設施,早已於去年九月的《澳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諮詢文本提出。縱使,在諮詢前後,民間意見持續呼籲,南灣湖C、D區坐擁珍貴的「山─海─城」文化遺產價值以至重要資源,應該建設成旅遊休閒片區;但是,政府無動於衷,連諮詢總結報告仍未完成,便推出兩份破壞主教山現有景觀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繼而獲得自己委任的城市規劃委員會附和。

雖然,政府收到逾一百三十份反對上述草案的意見表,只有一份贊成;但是,在城市規劃委員會中,政府仍然無意修改限高來保護現有景觀。究竟,民意要多大,才能令政府改變?政府可以放心!近乎可以肯定,不會有二萬市民出來抗爭,如同二零一四年那樣!行政長官賀一誠尚是立法會主席時揚言:政府做得好,市民不會花時間遊行!今次,政府真的做得到?做得有多好?

從城市規劃委員會在二零一四年成立至今,每當遇到保育危機,站出來反對草案 (如填寫意見表給工務局) 的人數僅以百計;但是,政府未曾在如此民意下作出重大調整嗎?其他的個案暫且不說,以上屆政府硬推在舊法院興建新中央圖書館、硬推拆毀具歷史價值的愛都酒店、新花園泳池為例,兩項計劃就算沒有成千上萬的市民出來反對,行政長官賀一誠就任後便主動作出合理的調整。

修訂規劃條件圖草案來降低建築物限高,從而盡量保護到主教山與舊大橋之間的景觀;甚至把南灣湖C、D區規劃修改為市民和旅客的休閒片區,是合情、合理、合法政府的應有之舉。政府不應該繼續站在市民的對面,反而應該無需市民出來抗爭而自行調整原有草案 / 規劃。除非這個政府只有依法施政,失去理智,也不顧民情!

除非民意極度龐大,否則,政府可以置民意於不顧?當然,行政長官不是由普選產生,最後的決定無論有否理會民意,相信不會影響其職位甚至連任。令人難理解的是,千方百計奪取選票的社團,相關人士竟然用到「一啲細蚊仔玩塗鴉」來譏諷對兩份草案提交意見表的市民!或許,他們根本沒有辦法取得那些市民的選票,那就要如此公開地表現出極端輕蔑民意?

無疑,絕大部份反對兩份草案的意見表,內容都是基本相同的。道理其實好簡單,意見表如同選票,要求保育的市民按照《城市規劃法》的程序,投下反對票;而且,每張意見表均需填寫個人資料,沒有一人投下多票。就此而言,一式一樣又有何不妥?要強調的是,破壞或許需要很多藉口,但保育又何需層出不窮的理由?要求保育的市民不是為了自利,而是為了公益而發聲,應該得到的是尊重,絕不是譏諷!

《城市規劃法》規定,城市規劃委員會是由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城市規劃及與其相關的其他範疇的專業人士,以及獲社會公認為傑出的人士所構成。只是他們的表現是否符合公眾期望?真的有目共睹!亦不幸中的慶幸是,全體會議必須依法開放旁聽;否則,市民都不知道行政長官委任的人士是如何傑出!(重溫委員會討論兩份被批破壞主教山現有景觀:https://reurl.cc/v5Dq21)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