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聞集納

2021-01-21

核電站運行事件通報

△2021年1月20日,廣東省核應急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廣東核電站核事故應急粵澳合作共識”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通報一則嶺澳核電站運行事件。

2021年1月15日,工作人員發現嶺澳核電站4號機組的柴油機廠房消防系統的部分泡沫液樣品的例行檢驗結果不合格。1月17日,工作人員按程序完成泡沫液的更換,該消防系統泡沫液質量恢復正常。以上問題處理過程中,機組始終處於安全運行狀態。大亞灣核電公司已將情況及時報告了核安全監管部門,並在電站內部開展原因分析和經驗反饋。

根據國際核事件分級標準及核安全法規,本次事件,泡沫液檢驗和處置時長超出運行技術規範要求,於1月19日界定為0級偏差事件(國際核事件分級表把核事件分為1-7級,而0級事件是國際核事件分級以下事件,僅供糾正偏差和經驗反饋)。本次事件對機組安全運行、員工健康、周邊公眾和環境沒有構成影響。

人才委公佈『澳人‘回流的挑戰’網上問卷』分析簡報

△人才發展委員會公佈“澳人‘回流的挑戰’網上問卷”分析簡報。該問卷目的是向旅居外地的澳門人才收集其對回流澳門的意願、憂慮及可能需要面對的種種問題,為未來制定鼓勵外地澳門人才回流政策提供參考數據及意見。

是次問卷於本年度第三季開展,回應主要來自青年及中壯年群組。全部受訪者均持有學士學位或以上學歷,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近一成。同時,過半數受訪者具有外地認可的專業資格/證照。大部分受訪者表示有意回流澳門,其中年輕一輩的回流意願較高。“個人事業發展”是解決回流問題的關鍵因素,它既是回流的主要推力也是最大的阻力;另外,許多行政手續都需要回澳後才能辦理,但申請結果存在不確定性,降低受訪者回流意願。

分析簡報中亦提出特區政府可採取的對應行動建議,包括建議實施回流友善政策,提供網上申請家屬居留許可備案服務、網上申請子女入學服務等;建議開放及擴大規範證照認可的標準,儘快與國家/國際權威機構接軌等。

關於「澳人『回流的挑戰』網上問卷」分析簡報的詳情(中、葡、英三種語言版本),請瀏覽人才發展委員會官方網站:https://bit.ly/3hNahxd

司警局展開冬防宣傳籲居民做好防罪措施

△年近歲晚,為預防罪案發生,司法警察局在警察總局統籌下,聯同多個社團代表及“司警局大廈防罪之友"會員前往本澳各區進行冬防宣傳,向居民、商戶及物業管理人員等講解防罪資訊,提醒他們做好防罪措施,以防不法份子於假日期間伺機犯案。

去年12月中旬開始,司警局人員聯同警察總局及多個社團代表,以及“司警局大廈防罪之友"會員於本澳各區的住宅和工業大廈、休憩區、巴士站及商舖進行冬防宣傳,向居民、商戶及物業管理人員講解冬防資訊。

新春節假日期間,不少工業大廈內的廠商、部份商場及商舖都會休業,進出人流減少,保安措施容易被忽略,司警局人員呼籲相關場所物管人員須加強保安工作。此外,由於早前曾發生有賊人假扮顧客搶劫珠寶金行的案件,故司警局人員加強宣傳防盜防搶,尤其提醒售賣高價值商品的商戶須做好防罪措施,勿讓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因應不少市民在春節期間會走訪親友拜年,不法份子會趁機作案,司警局人員提醒住宅大廈管理員應時刻留意陌生人士出入情況,做好訪客登記,以及加強巡視大廈樓層,如發現懷疑犯罪情況,應在保障自身安全下立即聯絡警方;呼籲居民做好家居防盜措施,外出及睡前應鎖好門窗,並定期檢查家居防盜設施狀況,如出現損壞或不足,應立即更換及添置。

此外,由於近期發生多宗涉及網戀、投資理財等網絡騙案,司警局人員再三提醒居民切勿輕信陌生人聲稱的情況或投資訊息,繼而進行匯款或轉帳,以免招致損失。如有任何疑問或懷疑被騙,請立即致電司警局防詐騙熱線8800 7777查詢或報案熱線993舉報。

「新冠肺炎如何改變競爭法」研討會

△澳門歐洲研究學會將於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六點半假澳門官樂怡基金會舉辦“新冠肺炎如何改變競爭法”研討會。是次研討會由Alexandr Svetlicinii博士演講。

由COVID-19大流行引起的前所未有的經濟停頓,給企業和政府都帶來了“黑天鵝”事件,前者試圖在經濟衰退期間保持穩定,而後者試圖制定有效的經濟復甦策略。在競爭法領域,全球政府和競爭監管機構都試圖平衡及保持市場競爭並確保向所有消費者供應和公平分配稀缺產品。

該會將討論競爭政策如何幫助應對新冠肺炎大流行帶來的供需方面的直接挑戰,並為中長期經濟復甦做出貢獻。它著重競爭與產業政策相結合,新興的經濟保護主義和保持競爭中立性,監管對策的新趨勢,著眼於歐盟及其成員國的競爭法(反托拉斯和合併控制)領域的當前發展,數碼化等。

Alexandr Svetlicinii博士是澳門大學法學院的副教授,也是國際商法碩士課程的協調員。 他的主要專業領域包括競爭法,國際經濟法和爭端解決。 他在澳門大學研究的重點領域之一是金磚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方面的法律合作(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南非)。其主要出版包括《金磚國家律師全球合作指南》(劍橋大學出版社,2017年);《金磚國家律師金磚文本和材料指南》(金磚國家律師,2019年)。 2020年,Svetlicinii博士出版了專著《中國國有企業和歐盟併購控制》(Routledge)。

研討會將以英語進行,輔以廣東話同聲翻譯。

經濟局走訪多個社團機構宣傳提醒居民攜帶蘭花出入境需領證書及准照

△農曆新年將至,經濟局派員走訪本澳多個社團機構,宣傳澳門對包括蘭花在內的瀕危物種進出境的相關規定,透過與社團合作,發放有關資訊,提醒市民在攜帶入境前需領有瀕危物種證明書及准照。

根據《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有種類的蘭花已被列為瀕危物種,人工培植的品種亦同樣受管制。另外,很多市面常見的中藥材如乾海馬、石斛、花旗蔘等亦為《公約》列明的瀕危物種,並按其瀕危程度具相應的進出口管制措施。

按照第2/2017號法律,凡進出口屬瀕危物種的貨物,需先向經濟局申領證明書及准照,個人自攜出入境亦包括在內,若未領有證照攜帶瀕危動物或植物入境澳門,可被科處澳門元5千至10萬罰款;屬《公約》最高度瀕危物種如蘭花品種中的兜蘭(俗稱拖鞋蘭)、象牙制品、犀牛角及穿山甲鱗片等,更已被禁止進出口及進行買賣,違例者可被科處澳門元20萬至50萬罰金。

經濟局呼籲業界及市民,在進出口或個人攜帶動植物及其製品出入境前,應先了解有關物品是否屬瀕危物種,並留意澳門及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相關物品的進出口規定,以免違法受罰。

有關蘭花等瀕危物種的進出口規定,可致電經濟局熱線85972238或8597263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