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豆圍十三間百年歷史晚清民居建築

新規圖對其中三間再沒要求

2021-02-05

與二零一六年的草案不同,最近鏡頭的三間建築物臨街立面及屋頂不須再保留。

草案建議,須保留立面及屋頂特徵。

綠豆圍十三間建築物是已逾百年歷史的晚清民居建築。

規劃條件圖草案將地段分為三地塊

【本報訊】綠豆圍十三間建築物是已逾百年歷史的晚清民居建築。二零一四年,文化遺產委員會一致通過「對綠豆圍活化計劃提供支援」。至今,上述計劃沒有落實,建築物亦變得殘破。工務局近日發出相關地段的規劃條件圖草案,與二零一六年的規劃條件圖不同;二零一六年要求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今次要求保留立面及屋頂「特徵」,且有三間建築物不再在要求之內。

土地工務運輸局現正公示十七份規劃條件圖草案 (https://reurl.cc/6y0adZ),收集意見至二月十七日。

綠豆圍七至三十一號 (編號:2009A074) 的草案將地段劃為三個地塊:地塊A的建築物須保留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地塊B的建築外貌設計須參考地塊A之保留立面及屋頂特徵,不得增加高度。關於地塊C,限高為十二點四米,除遵守七十六度角線之外,最多只許增建同一垂直面兩層高之縮級樓層;建築外觀設計須與地塊A和地塊B相協調。

草案也建議,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須聽取文化局的意見。

二零一六年,土地工務運輸局對同一地段發出規劃條件圖,要求較今份草案更為嚴謹。

『須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今回多了『特徵』兩字

二零一六年的規劃條件圖訂明,地塊A的建築物「須保留臨街立面及屋頂」,今份草案卻多了「特徵」兩個字,即「須保留立面及屋頂特徵」。而且,當年的地塊A蓋幅十二間建築物,今份草案只蓋幅九間建築物。由此看來,容許拆卸的部份很可能較二零一六年更多。

二零一六年的規劃條件圖也訂明,地塊B、C的樓宇強制採用中式瓦鋪砌的坡屋頂,其傾斜角為二十二度,立面須採用粉刷牆身和著色的木或金屬門窗,今份草案卻沒有上述要求。

文遺會曾通過就活化計劃提供支援

二零一四年,文化局就「對綠豆圍活化計劃提供支援」向文化遺產委員會進行諮詢,委員會一致通過並肯定有關方案。相關新聞稿宣稱:「綠豆圍建築群業權人現主動提出『綠豆圍活化規劃方案』,並願意配合文化局意見,完整保留其中兩棟建築物的外觀及室內格局,其餘建築物則保留立面,以展示該區歷史建築群之原貌。」

當年的新聞稿也指出,計劃亦包括優化綠豆圍的戶外空間,將其打造成通往鄭家大屋的特色通道。文化局就該活化方案,關於保留建築、立面的修復及加固工程作出支援,以更好保護該區的歷史建築群。

新聞稿表示,綠豆圍貫通河邊新街及下環街,是內港一帶前往「鄭家大屋」最便捷的通道。圍內至今仍保存有牌樓、福德祠及石敢當神龕、以及十三間「李家祖屋」,該十三間建築物是已逾百年歷史的晚清民居建築,屬中式傳統「圍」、 「里」的聯排式建築,部分牆垛頂部,仍保留有雕刻精美的灰塑,見證了城市的發展,在本澳已少見,「圍」、「里」體現了中國傳統里、坊制度理念的肌理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