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區命名沒靈魂

2021-05-04

【本報訊】政府嘗試在「城市總體規劃」內將澳門劃分為十八個規劃分區 (如:北區-1),卻得不到發表意見的市民認同。有意見提出,不同意政府使用一系列沒有靈魂及價值的名稱。

《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草案公開諮詢文本提出,重新將本澳土地劃分為十八個規劃分區,並就每個規劃分區提出發展指引,以指導各規劃分區的詳細規劃。關於「分區指引」,當局收到一百八十五條意見,最少意見表示「認同」(二十條),表示「不認同」的意見有八十八條,表示「中性 / 其他」的意見有七十七條。

「規劃分區名稱」方面,表示「認同」的意見最少 (三條),三十八條意見表示「不認同」,表示「中性 / 其他」的意見有十五條。

表示「不認同」的意見主要包括︰應使用原本堂區名稱;不同意使用一系列沒有靈魂及價值的名稱,應保留一直沿用的具歷史價值、有典故、有感情、且具有城市魅力及澳門特色的原分區及其分區名稱;十八分區對本澳居民十分陌生,名稱沒有辨識度;擔心新的名稱會對本土歷史文化有所影響。

關於「分區數目」,表示「認同」的意見也是最少 (兩條),十條意見表示「不認同」,表示「中性 / 其他」的意見有五條。

表示「不認同」的意見主要包括︰不同意把本澳劃分為十八分區,本澳面積細小,沒有必須分得太細,香港面積較大也是十八分區;分區太多,而且用數字某某區-1-2容易混亂,1和2分區的作用意義不大,應直接合併;十八分區是不必要的,保持原樣便可,而且總體規劃草案中的分區並不是真的分區,例如路氹區和路環區根本沒有區分出來;十八分區劃分太細,缺乏文化底蘊。

「分區原則」方面,表示「認同」的意見仍是最少 (十五條),四十條意見表示「不認同」,表示「中性 / 其他」的意見有五十七條。

表示「不認同」的意見主要包括︰不同意十八分區的分區方法,感到混淆。

表示「中性 / 其他」的意見主要包括︰關注十八個分區在功能上沒有法定基礎,亦欠缺土地利用的規劃結構配合,對日後設施分佈的研究構成障礙;建議應先公佈日後分區規劃的規劃框架及諮詢方式,以便公眾討論及提出意見;應以現有的堂區和統計分區作為調整基礎,維護本澳居民的歸屬感;詢問新分區的劃分根據,既不是統計分區,也不是以前堂區分區;應簡要闡述每個分區現狀,包括人口密度、土地利用、特色資源,然後再根據整體城市發展方向闡述各區如何協同發展,在技術報告中詳細描述各區的規劃,提出預見的問題和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