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炳坤回覆吳國昌問責制度質詢

2021-07-29

【本報訊】直選議員吳國昌詢問政府:可否把制定針對領導主管職務人員的專有紀律制度和完善反腐敗規定的法制改進工作列入二零二二年的施政方針?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回覆,政府會有序推進完善問責制度的工作。

早前,直選議員吳國昌在書面質詢 (https://reurl.cc/rgVj81) 表示,行政暨公職局提供的資料承認,由於沒有針對領導主管 (有別於一般人員) 的紀律制度而妨礙落實問責,有需要制定針對領導主管職務人員的專有紀律制度;同時,亦承認現時針對公職犯罪的規定已實施廿多年一直沒有修訂,已經追不上澳門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亦追不上聯合國反腐敗公約。

吳國昌提出多個問題,包括:特區政府可否立即著手研究作好準備,把制定針對領導主管職務人員的專有紀律制度和完善反腐敗規定的法制改進工作列入二零二二年的施政方針?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 (https://reurl.cc/2rOkba) 回覆:「完善問責制度是公共行政改革工作方案的重點內容,特區政府會在聽取公眾意見的基礎上,有序推進相關工作。」

高炳坤又表示,特區政府一向要求公務人員盡忠職守、廉潔奉公,對涉嫌違紀違規人員,會嚴格依法追究其責任。為完善有關制度,特區政府正從制定專有紀律制度及完善職務犯罪的刑事規定等方面著手,深入探討並提出可行方案。

續提出,針對領導及主管擔任監督管理職務的特殊性,專有紀律制度將清晰規範領導及主管人員在監督管理方面的義務、未能履行時須承擔的紀律處罰及相應程序,以及紀律程序與刑事程序的協調執行等。健全《刑法典》中職務犯罪方面,將會參照《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規定,探討將若干職務違法,如影響力交易等行為,確立為刑事罪行,以加強打擊有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