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收咧

最後兩法案細則通過

2021-08-06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重申法案無變更通常居住定義。

【本報訊】立法會昨細則性通過今屆最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和《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兩法法案。前者審議逾三個半小時,後者則約廿分鐘。

 當中出入境法案最受關注的是政府在小組審議階段才新增的「通常居住」定義,為第四十三條五款:居留許可持有人頻繁及有規律來澳就學、從事有償職業活動或從事企業活動但沒有留宿,「不視為不再通常居住」。其另還設過度條文,允合資格者重新評估其居留許可。

 最終有關條文獲在席投票三十議員中,廿六票贊成下通過。三反對票議員為遭DQ參選資格的蘇嘉豪和吳國昌,及退下火線的區錦新。另還有一票棄權。沒投票除主席外,還有已連缺多個大會並不再參選的張立群,以及成為疫情焦點人物的陳虹。

 昨耗盡最後發言時間剩廿秒的蘇嘉豪重申,有關修改變更通常居住定義,改動居留權法律基礎,硬把不留宿也變常居,且又無社會共識,引起公眾許多質疑和爭議,不該倉卒通過。區錦新批評此舉是糾正並不尊重法院裁決。

 一一將之駁斥的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指,相關觀點有錯或有誤解,新規是考慮本澳實況,也合國際標準,並無引入任何新政策,只是完善表述,避免解讀歧異,這不涉外僱或外地生。多名議員認為新規定助解決現持非永久身份證的移民者不在澳宿的居留續期問題。

 另就新增虹膜及視網膜等生物識別資料收集規定也引討論。黃司強調,這是世界趨勢,具科學性、前瞻性和合理性,並便利通關,有助融入大灣區、橫琴深合區。

 黃坦言,有關收集對比的設備預算和實施時間,現討論為時尚早。有關生物資料穩定,故保存期應永久。該條最終為廿六票贊成,四票反對。反對的除上述三人外,還有高天賜。